号: 11341426003241889N/202503-00109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3 17:08: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梅山镇 生成日期: 2025-03-13 17:08:2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梅山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文化广播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补偿标准
文  号: 词:

金寨县文化广播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补偿标准

2025-03-13 17:08 来源:金寨县梅山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每村每年2000元,农家书屋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农村文化活动地方提标经费2000元,由省、县(区)财政按1∶1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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