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做好2025年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管理工作,结合2023年布点后各乡镇烟花爆竹网点经营运行情况,金寨县应急局制定发布《金寨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规划指出,金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设零售店;乡镇长期零售店原则上按每村(非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1家(总数不超过2家),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超过3家的原则设置。考虑各村人口不均、群众需求不平衡等问题,决定在户籍人口超过3500人的村增加1家零售店,全县零售店总数控制在350家以内。
规划明确,金寨县2025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工作分5个阶段依次进行: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布点规划宣传工作;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零售店申请及乡镇初核工作;6月1日至6月15日完成对初核合格零售店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工作;6月16日至8月10日完成对初核合格零售店的现场复核工作;8月11日至31日完成对复核合格零售店的发证工作。
规划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场所严禁设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相关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现场安全条件要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