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梅山镇三湾网红河道集中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梅山镇人民政府,邮编:237399。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2701100。联系电话:0564-2701001。
3.意见反馈邮箱:91225280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康复)制度,聚焦毒品问题治理关键环节,梅山镇结合辖区禁毒工作实际与镇情特点,针对当前毒品治理中需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的现实需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方案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以及省市县镇关于禁毒、戒毒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梅山镇政府牵头联合派出所及各村(社区),先行开展吸毒人员数据全面排查,同步建立专项数据库,在排查过程中系统梳理出部门衔接不畅、人员力量配置不足等现存问题。随后,镇相关部门启动专项工作方案起草,通过深入学习上级部署要求与外地先进实践经验,完成方案初稿编制,经多轮修改完善并提交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起草意义
本方案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具体实践,能填补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制度空白,让法律规定在基层落地生根;也能为吸毒人员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戒毒(康复)支持,帮助其回归社会、减少复吸风险,进而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同时还可构建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梅山镇禁毒工作成效,为平安乡镇建设筑牢基础。
五、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镇政府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村(社区)及监护小组职责。保障方面,按标准配备专职社工,设立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依托禁毒工作站完善基础设施。
开展禁毒工作是梅山镇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也是响应国家、省市县禁毒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通过依法禁毒,将法治理念传递到基层,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识毒、防毒、拒毒”的法治氛围,确保上级政策在乡镇落地见效。
一、目标任务
明确属地政府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体责任,配合县公安局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开始阶段
1.组织机构
成立梅山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政法委员任第一副组长,辖区公安派出所任副组长,具体经办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常规工作,各社区书记统筹负责辖区戒毒(康复)工作,镇直有关单位负责各自部门涉及社区戒毒的业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梅山镇政府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责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各项措施。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镇社会事业中心综合评估戒毒人员家庭情况,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治教育。
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社区开展工作,依法处置违反社区戒毒规定和社区戒毒协议的人员。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3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采取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专职社工。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必要经费支出,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依托三个梅山镇禁毒工作站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康复)协议,确保在12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 100%。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组织社区负责人、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严格遵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
梅山镇禁毒工作站负责配合金寨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梅山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治疗,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视情予以平安建设“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