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金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金政办秘〔2020〕71号)等相关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
四、起草过程
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市县方案,结合南溪镇实际,起草初步方案,经广泛征取社会公众及单位意见,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公布。
五、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六、主要任务
(一)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总指挥长:廖家喜
副指挥长:张家福 刘 洋 徐发江 周才运 张经喜
刘同军 黄世畅 彭洪炎 徐 昶 詹 辉 王 宏
吴泽文 岳冰清
成 员:王中和 张智勇 蔡章琪 汪 龙 余跃海
潘宗师 江 淮 陈文政 吕祥峰 余 跃 聂 昊
各村(街道)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灾情和镇政府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后勤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的核实及其他日常工作。
应急管理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人武办: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接受捐赠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验和水源保护工作。
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中小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库存安排和调运;指导灾民搞好抢补种工作以及洪涝期间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监测体系。
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恢复、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三)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应急安置由镇人武办、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2)医疗卫生场所。由镇卫生院院长张智勇任组长,镇卫生院其他人员及各村卫生室人员组成医疗防疫队伍,组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饮水、食品等卫生检测,做好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2、救灾物资准备
把救灾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和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3、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街道)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各村(街道)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四)预警信息
1、根据市、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镇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街道)发布预警预报。
2、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应急管理所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3、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五)人员转移及路线
1、人员转移: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本镇共转移1229人。
2、转移路线:
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涉险人员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基本在本村范围内转移。各村(街道)对提前拟定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六)避灾安置场所
1、安置点情况:全镇共拟定安置点24处,其中集镇1处设在金寨希望小学。
2、物资保障情况:镇设有一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存有帐篷50顶、折叠床100张、雨衣300件、便被210床、毛毯300床、毛巾被320床、空调被370床。
(七)灾情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村(街道)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初步情况,镇应急管理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街道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街道)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每天9时之前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街道)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镇应急管理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3)灾情核定
镇应急管理所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4)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发放救灾款物。镇应急管理所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时,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及时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国土、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七、创新举措
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1.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2.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灾害发生后6小时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害现场。
3.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在常规储备基础上,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生产企业信息库和应急供应预签约。紧急情况下,预签约企业按照预签协议迅速组织供应,提供所需救灾应急物资。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畅通机制。灾害发生时,除请求上级部门调拨救灾物资外,上级可调用下级救灾储备物资,并在调用后给予补充或经费补助;交通运输部门应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以最快速度运往灾害现场。
(二)通信和信息保障
1.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络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2.加强灾情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并管理覆盖镇、村、组三级救灾通信网络,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
(三)装备和设施保障
1.各村、街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利用广场、学校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2.灾情发生后,各村、街道要及时启用各类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避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次生灾害,同时要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确保安置点秩序。
解读机关:南溪镇自然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蔡章琪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7726023
办公地点:南溪镇街道中粮路原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