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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104-00038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文日期: 2021-04-29 10:20:5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1-04-29 10:20:5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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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1-04-29 10:20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1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落实支持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深入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着力在产业园区建设、经营主体带动、帮扶机制完善、项目推进实施、“一村一品”培育、产销有效对接、产业风险防范上下功夫,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园区(基地)增收水平、主体带动能力、项目实施效益、产业发展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县有条件脱贫户实施特色种养业项目户率达80%以上8600贫户自种自养产业达标71个脱贫村发展“一村一品”村达19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7560户以上,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

 、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

1)明确项目支持的重点和对象。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的重点: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支持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支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支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的对象: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乡镇、村(包括脱贫村和一般村),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各乡镇、村可以结合实际对边缘易致贫户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建立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建立并不断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管共用。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严格项目入库论证,入库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等有关政策,与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市场前景广阔绩效目标明确、风险度较低能够有效带动扶持对象发展产业或就地就业。

3认真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继续严格执行“有产业、有参与、有效益、有支持”的要求,围绕特色高效产业谋划实施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不得作为项目产业。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产业发展和脱贫户实际,科学选择实施最为适合的项目。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支持乡村依托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入股分红项目继续推行“自有要素+财政奖补”方式,充分发挥土地、设施、设备、资金等自有要素增收作用,不得单纯以财政资金实施到户入股分红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作为项目予以奖补支持,切实杜绝“小、散、弱”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奖补标准,创新项目奖补方式,鼓励各乡镇通过物化补贴、分阶段支持等方式,引导支持对象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效果。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对去年因疫情、灾情受损严重的,优先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户项目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

2、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1)提升园区(基地)建设水平。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一方面改善现有园区(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园区(基地)建设规模,增强园区(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增收能力;另一方面,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当地种养习惯、产业优势,围绕发展前景好、市场风险低的特色主导产业,在有条件的村中按照标准,新建一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基地)。注重完善园区(基地)内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烘干晾晒、分级包装等产业配套设施设备,提升园区(基地)功能,延伸产业链条,努力把园区(基地)打造为带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区。要加强园区(基地)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育的同时,强化对入园主体的政策支持,吸引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提升园区(基地)运营管理水平。支持园区(基地)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基地),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到2021年底,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基地)占比达20%以上。

2)提升主体带动效果。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才和乡土人才依托技术、销售渠道等资源,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主体带动激励,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主体在示范评定、项目安排、奖补支持、金融信贷、设施用地、特色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强化主体带动利益联结,健全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主体带动标准,提升主体带动质量效果。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维护和巩固主体与带动村带动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范“断链”风险。

3)提升自种自养收益。按照省政府“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民生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自种自养,因户施策指导实施发展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群众易接受、增收较稳定的优质高效自种自养项目,支持持续稳定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通过入户帮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加大政策宣传、技术帮扶、指导培训力度。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帮扶带动,推动自种自养户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业收益,实现持续稳定脱贫致富。

4)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统筹粮食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结合实际,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注重加强特色产业长期培育,稳步扩大特色产业规模。持续加大特色产业发展投入,突出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能力建设、营销流通条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建设等,夯实基础,补上短板。发挥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2021年,全71个脱贫村发展“一村一品”19个,主导产业产值达到农业总产值30%以上。全“三品一标”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上。支持脱贫地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充分发掘产业增收潜力。

3、做好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服务

1)强化技术服务。建立产业发展专家组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各乡镇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

2)推进产销对接。开展客运场站服务区扶贫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各乡镇要积极推介优质带动主体及扶贫农产品。借助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等平台,鼓励通过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力倡导消费扶贫,让脱贫户的农产品“出村进城”。强化消费扶贫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扶贫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4、防范应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风险

1强化风险监测。组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会商研究产业发展形势,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带动主体目录,聚焦生产、经营、带能力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督促带动主体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完善生产、销售信息监测发布制度,强化市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科学组织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加强带动主体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与带动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防止带动“断链”。

2)严格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项目申请、申报、审核、审批、验收、公示公告等程序要求,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有效、规范有序。加强项目实施前评估和筛查,切实避免效益低、风险大的项目,杜绝明股实债、“户贷企用”、简单入股分红、群众不直接参与产业发展的项目。严格项目实施中和实施后监测监管,对入股分红项目特别是入股分红到村项目,要加强入股主体跟踪服务,定期监测入股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并建立台账,鼓励采取以财政资金形成资产入股、“三变”改革盘活现有资产入股等方式,防范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效益,增加分红收入。全面执行项目实施公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规范实施。

3)加强资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处置,明确资产权属,完成资产登记,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政策要求,加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维护,确保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资产运营规范、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4)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针对疫情、灾情影响和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措施。鼓励各乡镇大力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并结合试点,创设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创新价格保险、收益保险等方式,为发展特色产业的村和脱贫以及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加强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领导,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主体责任、部门和干部帮扶责任,继续保持“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攻坚势态。

)加强督查调度。每月研究调度一次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加强发现问题督查督办,持续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乡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示范认定、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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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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