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南溪镇禁渔暨渔业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anxidz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564-7726023),邮编:23736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726023。联系电话:0564-7726023。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11日。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保护我镇渔业资源,深入开展镇域内水库、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禁一切捕捞水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生产性垂钓行为,营造禁渔期、禁渔区内“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起草《南溪镇禁渔暨渔业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1.明确开展时间。此次管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禁渔期(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一切捕捞水产品行为;第二阶段为综合治理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和生产性垂钓,建章立制,形成渔业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2.划分工作范围及内容。 管理工作的开展范围为镇域内水库和天然河道。具体开展内容包括:清船清网行动、市场交易管理、餐饮场所监管、设网拦鱼工作、值班值守工作、渔业管理执法等。
3.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禁渔工作领导,强化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及相互配合,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组。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横幅、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强化部门联动,实行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升工作实效。
南溪镇禁渔暨渔业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水域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梅响水库等重点水域禁渔工作的通告》(金政〔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渔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镇域内水库、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禁一切捕捞水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生产性垂钓行为,营造禁渔期、禁渔区内“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时间
根据县政府金政[2022]7号文件规定及实际情况,我镇禁渔暨渔业资源管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此阶段为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水产品行为,禁止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制作、销售禁用渔具,严禁从事破坏水体生态影响鱼类繁殖的活动;第二阶段自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此阶段为综合治理巩固成果阶段,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和生产性垂钓,建章立制,形成渔业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范围
镇域内水库和天然河道。其中梅山水库南溪段库面、夹河、丁埠大王庙上下游、麻河过水路面上下游为重点管理水域。
四、工作内容
1.开展清船清网行动。由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相关村参与,加强对农民自备船进行排查并规范管理,依法取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涉渔行为,对遗漏的非法网具、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收缴、销毁。
2.加强市场交易管理。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对镇域内所有商店销售渔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收缴、销毁非法销售渔具,依法查处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场所、流动摊贩监管,依法查处收购、贩卖、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严格防范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上市交易。
3.强化餐饮场所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加大餐饮场所检查频次,严格索票索证制度,依法查处购买、烹制、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和利用虚假宣传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杜绝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进入餐饮环节。
4.开展设网拦鱼工作。由海亮集团负责,在横畈村较窄河道处设置拦鱼网,阻断大量河鱼向上游洄游路线,减轻丁埠大王庙处管理压力。
5.强化值班值守工作。禁渔期内,镇政府将在夹河大桥、大王庙过水路桥两端设置三个值班点(具体值班时间和值班人员排班表另行通知),抽调专人进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对携带渔具进入禁捕水域人员进行劝阻,对在河道内进行娱乐性垂钓及围观人员进行驱离,对非法捕鱼、生产性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制止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6.强化渔业管理执法。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受理各类涉渔举报,深挖细查涉渔违法线索,高频次开展巡查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涉渔案件,对违反《渔业法》及禁渔相关规定的,从快从重进行处罚。同时对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或在非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强化工作领导。为切实加强禁渔工作领导,将禁渔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及相互配合,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组,组长:廖家喜,副组长:施海军、张家福(常务)、储友斌、徐昶,成员:晏绍游、彭洪炎、周才运、舒鹏鹏、桂淼、黄杰、王宏、岳冰清、陈若愚、王中和、吴昊、汪龙、金述义、冯立及各村级河长。
2.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氛围。镇、村(街道)、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村(街道)要组建禁渔宣传志愿服务小分队,入户分发禁渔工作一封信,并逐户要求签定禁渔承诺书,扩大宣传面,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使禁渔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同时各学校也要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孩子、带动家庭,使广大群众自觉形成保护渔业资源意识,抵制非法捕捞水生动物行为。
3.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各相关部门在禁渔工作中要上下联动,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禁渔工作有序开展。对在禁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既要敢于顶真碰硬,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又要善于密切配合,会商解决各种矛盾。对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介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非法捕捞者形成强大的工作压力,使禁渔工作真正取得预期效果。
4.加强责任落实,提升工作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把此项工作作为治理水域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来抓,要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干部职工签订的“禁渔工作承诺书”上报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同时做好向其他家庭成员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常态长效推动禁渔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以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