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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104-0005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4-10 16:59:4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成文日期: 2021-04-1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已失效
生效时间: 2021年4月10日 废止时间: 2022年4月10日
政策咨询机关: 南溪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26023
名  称: 关于印发《南溪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南政办〔2021〕79号 词: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关于印发《南溪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4-10 16:59 作者:金寨县南溪镇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南政办〔202179

 

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辖区各企业:

现将《南溪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0

 

南溪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南溪镇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南溪镇位于大别山北麓,鄂豫皖结合部,金寨县西北边陲,东南西北四面分别与本县的槐树湾乡、古碑镇果子园乡、斑竹园镇、关庙乡、汤家汇镇、双河镇、桃岭乡毗邻和接壤。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450,总面积205平方千米,下辖11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383村民小组。全镇目前总人5.3万人,其中五保户309人,低保户10461750,残疾2301人,在园在校生7158人。耕地总面积2.67万亩,其中水田2.29万亩、旱土0.38万亩,农作物面积27049.81亩,产业结构以生产粮食作物、中药材种植、茶叶生产为主,农房1180654918间。2020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农业总产值达3.8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54元。

(二)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桥梁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我镇能资源丰富,现有已建电站4座,装机容量5000千瓦。6座小型水库,其中小()型2座(花园村八一水库、丁埠村黄庄水库)、小()型4座(余山村王畈水库、吴湾村孙冲水库、门前水库、麻河水库)。河流共计7史河南溪段(市级)河南溪段(县级)、牛山河南溪段(县级);镇级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南溪河、牛食畈河;50平方公里以下的重要支流有朱畈河、陡沟河。涉及1个街道,11个行政村。

(三)本辖区内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

南溪镇道路交通发展迅速,目前基本上做到了村组组通公路。全镇道路里程达400公里,全镇各村组都开通程控电话、移动通讯覆盖了全镇90%以上的地区。水能资源丰富现有已建电站4座,装机容量5000千瓦。集镇龙腾自来水厂官网延伸至各村街道

(四)本辖区内企业、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镇内有3家加油站(分别是门前加油站、丁埠加油站、南溪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站(金寨县裕民燃气有限公司)。工贸企业共18家。主要分布在南溪街道、门前村和丁埠村。

四、灾害隐患风险分析

(一)自然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

分别是长湾滑坡(威胁210人)、黄岩爬头岭崩塌(威胁16黄岩滑坡(威胁14人)、平地组张宗全屋后(威胁13人)陈明东屋后滑坡(威胁15人)。南溪供销社大院屋后(威胁51108人,此处已治理,目前处于观察期)。

(二)水库下游影响区域需转移597

分别是八一水库下游泄洪影响114464人;黄庄水库泄洪影响2356王畈水库泄洪影响941门前水库泄洪影响1626麻河水库泄洪影响15孙冲水库泄洪影响15人。

(三)发生火灾和其他突发性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移安置人员

五、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总指挥长:廖家喜

副指挥长张家福      徐发江  周才运  张经喜

          刘同军  黄世畅  彭洪炎        

          王    吴泽文  岳冰清

    员:王中和  张智勇  蔡章琪      余跃海

          潘宗师      陈文政  吕祥峰    

          聂  

各村(街道)应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较大灾情和镇政府决定的其它特殊启动事项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后勤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的核实及其他日工作。

应急管理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应急会议安排,履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应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人武办: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接受捐赠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登记管理和发放工作,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验和水源保护工作。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中小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库存安排和调运;指导灾民搞好抢补种工作以及洪涝期间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监测体系。

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恢复、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应急安置由镇人武办、派出所、综合执法负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2.医疗卫生场所由镇卫生院院长张智勇任组长,镇卫生院其他人员及各村卫生室人员组成医疗防疫队伍,组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饮水、食品等卫生检测,做好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二)救灾物资准备

把救灾工作纳入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上年度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本年度的灾害预测,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基金(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落实应急资金和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三)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村(街道)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各村(街道)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村,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七、预警信息

(一)根据市、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等预警信息,镇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各村(街道)发布预警预报。

(二)根据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应急管理所提出灾情评估意见。

(三)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域内涉险人员按方案转移。

八、人员转移及路线

(一)人员转移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本镇共转移1229人。

(二)转移路线灾害预警信息发出后,涉险人员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基本在本村范围内转移。各村(街道)对提前拟定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2.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九、避灾安置场所

(一)安置点情况全镇共拟定安置点24处,其中集镇1处设在金寨希望小学。

(二)物资保障情况镇设有一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存有帐50顶、折叠床100张、雨衣300件、便被210床、毛毯300床、毛巾被320床、空调被370床。

十、灾情报送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人员、农作物房屋等受损情况)、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各村(街道)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初步情况,镇应急管理所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向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街道均须执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街道)每天830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内的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上报。镇应急管理所每天9时之前向县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灾情核报。各村(街道)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应急管理所报告。镇应急管理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灾情核定

镇应急管理所协调农业、水利、国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台账管理

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倒塌房屋台账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十一、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发放救灾款物。镇应急管理所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时,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求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二)恢复重建

如有需要重建倒房,及时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国土、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同时组织开展重建工作。

十二、附则

(一)奖惩及预案管理

(二)预案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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