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金寨特色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金发〔2023〕8号)及《关于印发〈金寨县2022年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农工〔2022〕13号)文件要求,2024年将持续推进全县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点位
继续围绕“五点四线一片”,沿中国红岭公路、大别山旅游快速通道、旅游景点和县城周边推进;重点围绕近两年计划申报的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新建及改造提升的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一乡一宿”、庭院经济示范点等区域周边进行建设。前期经过各乡镇申报、县级审核,最终确定梅山镇马店行政村大安自然村等200个规划保留自然村庄作为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建设内容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前两年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的经验,依据村庄发展现状和定位、区位条件和资源,按照《金寨县村镇规划管理和风貌管控办法(试行)》的要求,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设什么”的原则,以强基础、补短板为重点,突出“五清一改”“三大革命”,在实现“干净、整洁、有序”的基本目标前提下,再适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做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不铺张浪费,确保达到“十有十无”建设标准,乡村面貌实现“六个转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月)。各乡镇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听取群众意愿,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抓紧启动项目勘察设计,开展“五清一改”等环境整治前期工作,采取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要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工期、施工(布置)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情况,以及覆盖村组范围、服务人口、运维管护方式等内容,相关建设内容要有明确的可量化指标。对于群众积极性高、建设需求强烈的自然村庄,乡镇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4年2月-2024年6月)。一是明确建设内容。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的通知》和《六安市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重点内容明确为“4+6-5”(“4项必选内容”即:全面推进“五清一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6项自选内容”即:村内道路、绿化美化、村庄亮化、景观节点、文娱设施以及除此之外的为满足当地历史文化特色保护传承、乡村产业发展、村民迫切需要等其他内容。“5项负面清单”即:1.不切实际的填塘、砍树、水道取直和大面积墙绘;2.过度硬化塘坝护坡,大面积硬化村庄公共土地,先硬化后开挖的不规范不合理施工;3.栽植名贵景观大树和过度草坪绿化;4.盲目修建大广场、大牌坊、大游廊、观赏亭以及超出村庄实际需求和发展需要的工程建设项目;5.其他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行为)。二是统筹建设时序。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好项目建设工期,制定行事历,有步骤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在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施工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建设任务完成后,由乡镇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村民代表开展全面自验,自验通过后报请县级验收,县委农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验收,对照评分细则,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视为验收通过,对验收通过的,按要求报请市级抽查复核和认定;验收不通过的,乡镇要限时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向县级申请再次验收。
四、建设方式
2024年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原则上继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乡镇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勘察设计,编制项目清单及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给村级创福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由村“两委”指导村级创福发展有限公司聘请技术人员和当地务工群众施工建设。各乡镇要在计划下达后抓紧组织编制整治建设实施方案,报县茶美中心审批。要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节约建设成本,增加群众就业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增长。严禁以任何形式发包、转包给社会主体或个人。对于同一个村内有多个建设点位的或者资金超过30万元的,也可采取招投标方式实施,需向县茶美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和美乡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其根本目的是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更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乡镇是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督促落实。村“两委”是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的建设主体,要适时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培养当地能工巧匠,提升建设品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用“绣花”功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县茶美中心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规划中心、县文明办和县妇联等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在污水治理、垃圾清运、供水保障、风貌管控、乡风文明建设和“美丽庭院”创评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
(二)强化项目管理。各乡镇要严格对照“4+6-5”的建设标准,对照验收细则逐条梳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实用”和“长效”功能,不搞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根据市委农办出台的《六安市美丽宜居自然村庄评分认定细则》,各乡镇要把建设点的农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纳入设计和建设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县乡村振兴局移民后扶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严禁侵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拖欠、克扣务工群众工资。建设内容属“负面清单”的一律不纳入本项目审计范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乡村振兴局、县茶美中心要加强项目谋划和建设的指导调度,县委农办和相关主管部门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失职的将严肃追究。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目标管理考核。坚持奖优罚劣,2024年继续在2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中评选“十佳”“十差”自然村庄。
(四)坚持建管并重。一是积极开展评比。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户、文明户、美丽庭院户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每个宜居村庄至少培育2户乡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推广振风超市积分兑换、红黑榜评比等方式,提高群众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意识。二是健全管护制度。将村庄环境整治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设立固定的村庄清洁卫生日,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健全“门前三包”机制,分户签订责任书或者上墙挂牌,明确管护责任,定期组织考评。三是维护设施设备。明确村庄内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和管护责任,制定设施设备管护标准和规范,制定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引导农民自觉缴纳有偿服务费用,公开村庄公共设施管护成效,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