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关于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4〕83号)等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考虑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具有季节性等显著特征,为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农户,公众如有意见,请在2024年12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5470056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