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5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53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专项用于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及陈列布展(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其中,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340000221407000000126,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340000221407000000125,收入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
请各地按照《安徽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皖财教〔2020〕158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88号)、《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要求,落实市县支出责任,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平稳运行。
附件:附件1:2024年博物馆纪念馆国家免费开放资金预算表.xlsx
附件2:202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xls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