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国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调查、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等。
林业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2、协助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4、核定并落实农村集体和个人年度采伐指标,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依照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本区、乡镇的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和销售。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5、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他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当地各项林业资金。
站所负责人:李 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主任
冯 立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副大队长
办公人员:周 力 工作人员
夏云胜 工作人员
鲍思海 工作人员
王昭华 工作人员
刘小勇 工作人员
李 峰 不动产管理股股长
办公电话:0564—7726636
办公地点:南溪镇街道中粮路原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管理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