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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405-0002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4-05-02 08:08:1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5-02 08:08:1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使用情况】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4月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违法案件台账公示
文  号: 词:

【使用情况】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4月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违法案件台账公示

2024-05-02 08:08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4月份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姓名 家庭人口数 申请理由 申请类别 申请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位置 申请处理结果 备注
1 2024.3.25 廖* 磊 4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246.07 丁埠村毛坪组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2 2024.4.1 曾*甫 1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建 25.94 丁埠村丁埠组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3 2024.4.5 汪* 立 6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59.6 花园村联盟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4 2024.4.5 王* 珂 6 房屋需原址申请建房 139.2 花园村上河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5 2024.4.6 吕*明 1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34.62 花园村联盟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6 2024.4.7 陈*文 5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60 南湾村文冲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7 2024.4.1 廖*友 4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60 南溪村石塘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8 2024.4.7 张*宽 2 房屋不够住加盖二层 144.86 麻河村杨湾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9 2024.4.7 屈*春 4 房屋不够住加盖二层 124.28 麻河村杨湾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10 2024.4.7 洪*涛 4 房屋不够住加盖二层 171.31 麻河村大地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11 2024.4.7 汪* 彬 6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227.24 麻河村麻湾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12 2024.3.27 邹*江 4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59.6 石寨村大桥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13 2024.4.12 张* 涛 5 房屋不够住加盖二层 212.3 石寨村大桥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宅基地面积保留
14 2024.4.5 张*福 4 加盖厨房需要改建宅基地 147.84 石寨村大桥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15 2024.3.27 邹*萌 4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59.6 石寨村大桥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16 2024.3.27 闵*盛 3 房屋老旧需原址翻、改建 110.5 余山村青畈组 已受理正在办理中
填报说明: 1.申请用地位置为×××乡镇×××行政村。
          2.申请类别为:①分户新建住房、②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③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④其他
          3.联系人:张*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4月份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周期: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序号 申请户主姓    家庭人口数 申请理由 申请类别 批准用地位置 批准用地面积(㎡) 是否为新增建设用地 住房建筑面积(㎡) 乡村规划许可证编号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编号 批准用地类型 申请日期 批准日期 发证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填报说明: 1.批准用地位置为×××乡镇×××行政村。
          2.申请类别为:①分户新建住房、②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③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④其他
          3.联系人:张*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4月份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
序号 乡镇 违法农户姓名 发现途径 发现日期 建设状态 违法事由 处置方法 备注
已完工 在建中 未批先建 采用欺骗方式取得批准 超面积建设 占用耕地 占用生态红线 占用基本农田
南溪
填报说明:
1.发现途径为:①协管员报告 ②乡镇巡查发现 ③群众举报;
2.处置方法:①已拆除,恢复原状 ②已建成,为违法建筑 ③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待恢复;
3.填报周期: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建房;
4.联系人:张*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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