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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409-0002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4-09-03 08:49:4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9-03 08:49:4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使用情况】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8月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违法案件台账公示
文  号: 词:

【使用情况】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8月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违法案件台账公示

2024-09-03 08:49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8月份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申请时间 申请人姓名 家庭人口数 申请理由 申请类别 申请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位置 申请处理结果 备注
1 2024.7.3 张*松 5 因修建高铁原宅基地被征收、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120 石寨村铁炉组 已审批
2 2024.7.24 王*江 3 因加盖厨房扩建宅基地建房 144.68 花园村姚湾组 已审批
3 2024.7.24 刘*冰 4 因房屋老旧需拆除旧房原址改扩建宅基地建房 159.9 花园村姚湾组 已审批
4 2024.7.24 刘*涛 6 因房屋老旧需拆除旧房原址改扩建宅基地建房 159.9 花园村姚湾组 已审批
5 2024.8.6 周*启 3 房屋倒塌需原址改建宅基地建房 120 南湾村茶湾组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填报说明: 1.申请用地位置为×××乡镇×××行政村。
          2.申请类别为:①分户新建住房、②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③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④其他
          3.联系人:张*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8月份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周期: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序号 申请户主姓    家庭人口数 申请理由 申请类别 批准用地位置 批准用地面积(㎡) 是否为新增建设用地 住房建筑面积(㎡) 乡村规划许可证编号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编号 批准用地类型 申请日期 批准日期 发证日期 备注
1 张*运 3 厨房老旧需要拆除原址翻建 余山村闵湾组 122.75 16 南溪镇字第【2024】055号 建设用地 2024.6.24 2024.8.12 2024.8.13 宅基地面积保留
2 张*来 7 加盖二层并起脊 麻河村麻畈组 300 59.84 南溪镇字第【2024】056号 建设用地 2024.7.8 2024.8.12 2024.8.13 宅基地面积保留
3 张*松 5 因修建高铁宅基地被征收、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石寨村铁炉组 120 219.08 南溪镇字第【2024】057号 南溪镇农宅字第【2024】030号 建设用地 2024.7.3 2024.8.12 2024.8.13
4 王*江 3 因加盖厨房扩建宅基地建房 花园村姚湾组 144.68 30 南溪镇字第【2024】058号 南溪镇农宅字第【2024】031号 建设用地 2024.7.24 2024.8.12 2024.8.13 主体房屋保留
5 刘*冰 4 因房屋老旧需拆除旧房原址改扩建宅基地建房 花园村姚湾组 159.9 128.5 286 南溪镇字第【2024】059号 南溪镇农宅字第【2024】032号 建设用地 2024.7.24 2024.8.12 2024.8.13
6 刘*涛 6 因房屋老旧需拆除旧房原址改扩建宅基地建房 花园村姚湾组 159.9 128.5 286 南溪镇字第【2024】060号 南溪镇农宅字第【2024】033号 建设用地 2024.7.24 2024.8.12 2024.8.13
7 吕*超 5 原址内部分房屋拆除改扩建 南溪村大院组 172.86 30 南溪镇字第【2024】061号 建设用地 2024.7.2 2024.8.12 2024.8.13 宅基地面积保留
填报说明: 1.批准用地位置为×××乡镇×××行政村。
          2.申请类别为:①分户新建住房、②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③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④其他
          3.联系人:张婧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金寨县南溪镇2024年8月份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4年8月31日
序号 乡镇 违法农户姓名 发现途径 发现日期 建设状态 违法事由 处置方法 备注
已完工 在建中 未批先建 采用欺骗方式取得批准 超面积建设 占用耕地 占用生态红线 占用基本农田
南溪
填报说明:
1.发现途径为:①协管员报告 ②乡镇巡查发现 ③群众举报;
2.处置方法:①已拆除,恢复原状 ②已建成,为违法建筑 ③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待恢复;                   
3.填报周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建房;
4.联系人:张*  QQ邮箱:850185311@qq.com  咨询电话:0564-5210036
填表人:吴*俊       中心主任: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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