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镇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 |||||||||
序号 | 单位 | 事项名称 | 事项概述 | 服务对象 | 办理方式 | 申办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其他 |
1 | 南溪法庭 | 涉企绿色通道 | 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 | 企业或企业家 | 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服务窗口设立于金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窗口集案件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审核于一体,秉承诚实信用、多元化解、便捷高效、依法公正的原则,引导企业选择以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 | 立案申请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庭长接访企业家、走访企业 | 面对面倾听企业家司法诉求和意见建议,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 辖区内企业、企业家 | 1.联系电话:0564-7726016 2.金寨县法院微信公众号“法企互动”平台预约 |
任意方式预约 | 收到预约之日起,10日内安排接待。 | 免费 | |||
执行“110” | 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征集执行线索。 | 企业或企业家作为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 联系电话:0564-7726016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 | 镇财政和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惠企政策资金“免申即享” | 以“皖企通”为链接点,打通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涉企预警比对系统与“皖企通”搭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免申即享”平台,让惠企政策业务和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共享,实现企业申报、部门审核、预警筛查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 | 企业、全县各级涉企业务相关部门 | 六安市免申即享服务平台 办理网址:http://60.173.176.44:8083/ |
按照全县各级涉企业务相关部门要求办理 | 按照全县各部门涉企业务相关部门要求办理。 | 免费 | |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咨询 | 提供政府采购法规政策、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等方面的咨询。 | 代理机构、供应商 | 线下咨询 电话:0564-7726049 线下办理地点:南溪镇财政所一楼为民服务大厅 |
具体的咨询相关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服务 | 开展金融服务进乡镇活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全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线下走访 电话:0564-7726049 南溪镇财政所一楼为民服务大厅 |
无 | 不定期举办 | 免费 | |||
3 |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 | 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等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经济作物技术指导和推广服务 | 负责镇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经济作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 | 负责镇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经济作物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趋势预报及警报 | 承担全镇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 | 承担全镇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 | 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的化学农药推荐 | 指导种植业各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土壤墒情咨询服务 | 建立墒情定期报告和会商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有针对性提出适时播种、抗旱浇灌、排渍除涝、适期施肥等农业生产措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组织优质农产品参与各类展销活动 | 组织本地优秀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交易会等展销会。 | 农产品加工企业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畜牧技术推广 | 负责镇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 畜禽生产经营主体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业植物检疫知识宣传 | 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指导 | 负责镇内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 农机专业合作社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药、施药器械使用技术推广 | 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并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要求,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种子良种良法技术推广 | 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培训、良种良法技术等服务。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农药经营者分支机构备案表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备案 | 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编制修复方案,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农用地地块修复方案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 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 | 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需要实施修复的农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编制修复方案,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 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土壤污染农用地地块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指导 | 负责本镇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地址:南溪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64-7726060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4 | 南溪派出所 | 电子居住证申领 | 推进居住证办理“电子化”,在“皖事通”上线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住址变更等功能,实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 | 公民个人(企业员工) | “皖事通”APP办理 (登录“皖事通”APP,打开“公安服务”专区,点击“居住证申领”进行办理) |
1.身份证 2.就业证明 3.就学证明 4.居住地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办理车驾管业务免提交营业执照服务 | 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在线核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无需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 企业 | 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下载营业执照,下载完成出示证照二维码即可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 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于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立刻终止违法行为的免于处罚。 | 企业、个人 | 公安为企服务政策措施,无需主动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为企服务“绿色通道” | 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为企服务专窗,对企业一次10人以上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需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企业 | 网上预约:六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为企服务一点通”模块——点击“服务定制”进行预约 ()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特种行业备案“零材料”服务 | 典当业、拍卖业、废旧金属回收业、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业、开锁业等特种行业所有备案信息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安系统不再采集或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实现备案服务“零材料”。 | 企业(特种行业) | 系统信息共享,数据由市场监管局直接推送公安部门,无需企业申办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5 | 南溪司法所 | 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 紧扣“法治体检”主题,组建法律服务团,进入服务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撰写法治体检报告等,指导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 民营企业 | 向南溪司法所申请 | 无 | 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涉企矛盾纠纷调解 | 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托各类调解组织,集中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突出典型和事关大局的涉企矛盾纠纷,全面防范风险隐患。 | 各类企业 | 向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 | 调解申请书 | 30日 | 免费 | |||
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 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 各类企业 | 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等 |
60日 | 免费 | |||
6 |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外籍专家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为在我镇企业的外籍专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由企业登录申报网页填写专家基本信息、用工信息。 | 参保用人单位 |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 增、减员申报花名册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服务。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金寨县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 3.金寨县项目参保提示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职工参保登记(含增减员) | 为企业新录用职工(或增减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 参保用人单位 |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 增、减员申报花名册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 参保用人单位 | 1.中小微企业“免申即享” 2.大型企业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自主申报。 |
无材料要求 | 公示完成后30日内办结 | 免费 |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 参保用人单位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一次性扩岗 |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公示完成后30日内办结 | 免费 | 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 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 | 免费 | 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医疗保缴费证明 | 中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吸纳其他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1.各类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身份证明材料 2.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
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在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1年后,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报社保补贴。 | 免费 | |||
工伤认定 | 为企业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服务。 | 企业职工 | 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ah.gov.cn/ggfwwt/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提供调解服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 向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证据材料等基本信息及争议内容 | 15日 | 免费 | |||
职称评审 委员会备案 |
为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办理核准备案。 | 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 | 根据申请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需求,向县级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 1.拟评审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 2.评审办法、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等材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共招聘服务网站、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多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 | 安徽公共招聘网 | 1.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 |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8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 本县内各民营企业 | 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http://39.145.0.206:9001/ahzypx/login |
结业考核成绩 | 即申即享 | 免费 | |||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 | 企业可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领衔申办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各类企业 | 企业向本地人社部门申报,省级评审认定、推荐。 | 1.申报表 2.必要佐证资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
(流动人员) 档案的接收 和转递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档案的接收:1.本人身份证件;2.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聘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 档案的转递:1.调档函;2.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归档材料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单位介绍信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本人身份证件 2.证明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政审考察表或函调证明介绍信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服务 | 档案存放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符合职称首次确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批表》 2.任期内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一寸照片两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7 | 镇民政办 | 养老机构备案 | 为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养老机构登记流程,逐步实现申请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现场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办事。 | 企业法人 | 线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 | 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承诺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等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8 |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开展“助企纾困、服务有我”活动 | 以“助企纾困、服务有我”为主题,统筹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服务专题行动 | 中小企业 | 网上申报:安徽省经信厅企业云平台https://idm.ahjxw.gov.cn/idmmng/custmng/login.jsp ;线下南溪政府403室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宽带报装投诉 | 督查三大运营商完善宽带报装独立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 | 用户 | 电信:10000, 移动:10086,网址:http://www.10086.cn 联通:10010,网址:http://www.10010.com/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企业奖补资金兑现 | 根据市政策奖补资金兑现文件,收到拨付资金后及时兑现 | 民营中小企业 | 免申即享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 常态化推进清欠工作,畅通问询投诉渠道,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 | 民营中小企业 | 投诉电话:0564-7052155,投诉邮箱:1164407450@qq.com。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 | 为我县具备条件的省科技学技术奖申报单位及项目开展服务指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要求,做好省科技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 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 | 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39.145.8.73:800/egrantweb/) | 纸质提名书原件(含主件、附件) | 60个工作日 | 免费 | |||
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推荐 |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 法人、社会组织 |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 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 | 免费 | |||
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推荐 |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紧急、最紧迫”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 法人、社会组织 |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 安徽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 |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 | 免费 | |||
组织申报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 | 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 科技人才团队 | 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 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申报书 | 120个工作日 | 免费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 | 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及推荐等工作。 | 法人 |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39.145.8.60:8080/ahismp/cms)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
9 | 南溪公交站 | 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 |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道路运输证》损毁或遗失需要补(换)发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登报申明 2.补证申请表 3.车辆照片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发、补发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 2.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申请表 3.遗失申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服务(出租车服务监督卡发放)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证件照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5.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照片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机动车技术等级标注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车客运标志牌遗失、损毁补(换)发 |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和班车客运标志牌遗失的,原许可机构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在市以上的报刊刊登遗失启事,经核实后,予以补办。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客运班线标志牌遗失换发申领表 2.市级以上报刊刊登的遗失启事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运站(场)站级核定 | 除一、二级别外的客运站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站级核定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法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4.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5.专业证书 6.业务操作规程 7.安全制度文本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运车辆更新或新增客运车辆 | 客运车辆更新或新增客运车辆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申请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授权委托书 4.客运线路标志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8.机动车行驶证 9.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 客运车辆退出市场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客运线路标志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运车辆转籍或过户 | 客运车辆转籍或过户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车辆档案 3.客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 4.客运线路标志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7.经办人身份证件 8.授权委托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客运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 | 客运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件6.授权委托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 道路货运车辆转籍、过户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安徽省道路运输车辆转籍变更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委托书 5.车辆档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7.车辆行驶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放射品物品运输除外)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放射品物品运输除外)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书 5.已购置车辆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6.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9.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10.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退出营运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退出营运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2.注销申请书 3.经办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报停及恢复营运 | 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车辆报停恢复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3.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4.委托书 5.机动车行驶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挂车年审 | 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审核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 1.道路营运车辆审验登记表 2.车辆行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4车辆照片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电话联系方式:0564-7727110 | ||
10 | 镇生态环保办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登录“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自行监测信息。 | 所有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 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https://wryjc.cnemc.cn/ | 自行监测数据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 开展年度六安市企业环 境信用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助力实施信用监管及联合惩戒。 | 企业及相关行政机关及金融 部门 |
自行核查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拨打“12345”热线服务(生态环境类)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服务 | 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采用电话、微信、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规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案件办结后做出决定,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 1.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 2.银行账户信息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11 | 镇规划建设办 | 推进项目前期联合介入“一单五清 ” | 在项目策划阶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拟选地址坐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各审批部门联动协同,一次性提供办理流程及事项清单,明确条件要求和审查要点,实现选址意见清、办理流程清、办理事项清、建设要求清、审查标准清。 | 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 六安分厅 金寨县端口 (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 | 无需申请材料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白蚁防治 | 为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只需在平台申报后,窗口工作人员负责与企业签订合同(同步将企业基本信息通推送至后台科室)科室工作人员主动与企业联系,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企业申请提前介入施工。 | 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 安徽政务服务网 六安分厅 金寨县端口(ahzwfw.gov.cn)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房屋底层建筑平面图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2 | 镇水利站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为用户提供信用信息登录、检索、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线上申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招标方案、项目审批或核准材料、招标文件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备案 | 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报备申请、涉河建设方案批文、施工计划安排、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和审查意见、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依照本法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报备申请、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专项验收资料、现场清理复原到位情况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 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项目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有关资料备案 |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 法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 |
拆除工程或爆破工程资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3 |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 多测合一 | 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土地供应、人防、绿化、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划分,将每个阶段的全部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项目业主可以分阶段委托给一家测绘单位,也可以将四个阶段测绘事项一次性委托给一家测绘单位,测绘单位完成测绘任务后向“多测合一”共享平台汇交测绘数据和成果。 | 企业 | 六安市多测合一数字平台 http://61.190.177.253:9005/home |
依发起的测绘事项类型上传相应委托材料 | 无,依情况办结 | “多测合一”各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关于房产测绘收费标准的通知》(六价业〔2015〕 61号)等有关规定,具体由项目业主与测绘单位协商。 | |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 线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全省统办、跨省通办。 | 企业、群众 |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18c252412018c7fd830e267bd&ssqdCode=111f2d26e02e440ea52af4b0c96c32af&typeSipe=nameSkip | 主债权合同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住宅80,非住宅550(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53号)) | |||
镇林业站 | 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指南 | 组织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 | 项目申报单位以及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科技示范户等项目承建单位 | 金寨县林业技术和野生动物植物保护中心 地址:金寨县林业局五楼办公室 电话咨询:0564-2702397 |
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 全年 | 免费 | ||
14 | 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指南 | 提供林业公共信息咨询、林业实用技术宣传与培训服务 | 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个人、法人及社会组织 | 地址:南溪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726636 |
无 | 全年 | 免费 | ||
林业新品种引进服务指南 | 帮助提供林业新品种引进、培育、推广等服务 | 从事林业新品种挖掘、引进的林业生产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 | 地址:南溪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726636 |
无 | 全年 | 免费 | |||
退耕还林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地址:南溪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726636 |
经批复的造林绿化相关规划、造林年度计划、造林招投标、造林施工合同等可以证明申请人拟开展退耕还林相关活动的资料 | 1-10个工作日 | 免费 | |||
林木种苗供求信息发布服务 | 及时公告与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有关的信息,公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 地址:南溪林业站 电话咨询:0564-7726636 |
无 | 即时 | 免费 | |||
“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审核 | 推荐并上报省市林业局“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 | 法人、社会组织 | 金寨县林业局生态修复股 地址:金寨县林业局五楼办公室 电话咨询:0564-2702325 由金寨县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向市局申报,省林业局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
1.《六安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2.《六安市示范家庭林场申报表》 |
两年一次 | 免费 | |||
15 | 镇卫健办 | 单位参保登记 | 为新成立的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实现联办建立登记的企业可不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为企业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变更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参保企业可查询本单位参保人员及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信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等信息。 | 参保企业 | 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Index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 即时办结 | 免费 | |||
推行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 对符合条件的、已在定点医疗机构(本地)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免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企业女职工 | 医保信息平台后台处理 | 无 | 符合条件直接发放生育津贴 | 无 | |||
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 | 组织编发简明易懂的“医保政策问答”、医保政策“明白纸”,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通过现场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提高企业的政策知晓率。 | 所有企业 | 线上: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 线下:南溪政府103室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
16 |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燃气报装 | 为报装人提供上门勘察设计、开户、安装设备、并网通气服务 | 法人、自然人 | 线上办理:华润燃气(https://jinzhai.crcgas.com/ywfw_jz/wybz.html);线下办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64-7725003 | 无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供水报装 | 为报装人提供上门勘察设计、开户、安装设备、并网通水服务 | 法人、自然人 | 线上办理:金叶供水(http://jin.hhojs.com/),线下办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64-7725003 | 无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
12319城管热线受理 | 12319城管热线受理 | 法人、自然人 | 网上办理(https://la.ahzwfw.gov.cn/) 电话办理:12319 |
无 | 1个工作日 | 无 | |||
17 | 镇应急所 |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紧扣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进行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 企业 | 线下、线上(现场宣传、0564-7725003 ) | 无 | 以每年6月16日为重要时间点,持续开展。 | 免费 |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 企业 | 线下、线上(现场办理、0564-7725003 ) | 无 | 即办 | 免费 | |||
组织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 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 企业 | 线下、线上(现场办理、0564-7725003 ) | 无 | 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开展。 | 免费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 宣传防灾常识,特别针对在遇到地震、火灾、洪水、台风、泥石流、暴雪等自然灾害时应对和处置的方法措施,提高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 企业 | 线下、线上(现场宣传、0564-7725003 ) | 无 | 以每年5月12日为重要宣传时间点,持续开展。 | 免费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备案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需报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确保精准监管。 | 企业 | 线下、线上(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64-7725003)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18 | 镇市场监管所 | 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注销登记 | 市场监管、税务强化业务协同,对个体工商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开展跨部门、跨层级“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服务。将过去办理时间从10多天压缩至当场办理。 | 个体工商户 | 南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0564-7726065 | 个体工商户注销申请表、清税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 | 当场 | 免费 | |
“证前指导”服务 | 经营者在办理食品、药品等经营许可前,申请市场监管、药监、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现场或远程指导,提升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降低了准入成本。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南溪市场监督管理所 0564-7726065 | “证前指导”申请表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
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使用政务网账号登录安徽省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在“数据清洗”模块下的“设备查询”栏目中查询企业名下设备的最新状态、使用登记、检验检测等信息。 | 无 | 当场 | 免费 | |||
19 | 镇项目办 | 审计在线咨询 | 提供办事服务网上咨询渠道。 | 社会公众、企业 | 线上(https://la.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52423150000000000&cityCode=341524000000&cityName=%25E9%2587%2591%25E5%25AF%25A8%25E5%258E%25BF)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0 | 镇统计站 | 拟入规单位申报指导服务 | 对县内达到纳统标准,拟申报“四上”的企业,由县统计局相关股室业务人员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准备申报资料。 | 企业法人 | 南溪镇统计站 0564-7720090 | 各专业申报所需的书面材料(行业不同所需申报材料不同,详细线下说明) | 持续开展 | 免费 | |
21 | 南溪税务分局 | 网上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 | 网上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 |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安徽省办税指南包含契税完税证明事项 |
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 | 依托“信用+风险”信息化评估,加快推进纳税人领用发票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试点工作。 | 单位纳税人与个体工商户 | 线下: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该事项为后台业务,不改变纳税人领用发票的方式 | ||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通过流程再造和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更多的“手动填报”事项升级为“自动预填”,纳税人申报时,系统自动读入、自动校验、自动审核,纳税人一键操作即可享受。 |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 | 网上办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as/login?service=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chrdw)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无 |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 企业或个人(以下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的协定待遇,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任一公历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 | 自然人、法人 | 线下:南溪税务分局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2.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法准确判断居民身份的,需要报告上级税务机关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申请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 自然人、法人 | 12345、12366电话服务热线、一口收办平台、现场接受投诉等 | 1.纳税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以下内容:(1)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2)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 2.实名投诉纳税人需要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1.属于下列情形的,即时办结:(1)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2)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2.属于下列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1)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2)自然人纳税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3)自然人缴费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4)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3.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4.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受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向转办部门进行说明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自然人、法人 | 线下:南溪税务分局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身份证件原件。 2.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当委托他人代为开具时,需要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
即时办结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线下:南溪税务分局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无需提供材料 | 即办事项 | 免费 |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 ||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线下:南溪税务分局 线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一站式办理。 |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的需要提供:(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申请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涉税保密信息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南溪税务分局 0564-7726029 |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向税务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查询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抵押权人、质权人申请查询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的原件、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还应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查询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
电话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南溪税务分局 0564-7726029 | 无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免费 | 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网络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 | 无 | 1.智能咨询:即时办结。2.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3.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 免费 | 网络电话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面对面咨询 |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办税服务厅、各税务分局(所)等 | 无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免费 | 面对面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 ||
22 | 南溪供电所 | 用户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 为用电客户提供新装、增容以及变更用电服务 | 用电客户 | 供电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 | 用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用电地址物权证明 | 按照《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 )时限办理。 |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征收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皖价服〔2004〕223号)等文件执行。 | |
23 | 镇安监所 | 公众聚集场所营 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遗失补发 |
为公众聚集场所提供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遗失补发服务 | 企业法人、个 体工商户 |
“皖事通”APP办理、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服务综合窗口办理 | 原证件持有单位或人员的书面补办申请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为公众聚集场所提供投入使用、营业前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服务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 “皖事通”APP办理、金梧桐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服务综合窗口办理 |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