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503-0012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0 16:55:4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5-03-10 16:55:4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分配标准】金寨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分配标准】金寨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标准

2025-03-10 16:55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对发展设施农业(含养殖设施)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新型经营主体倒塌损毁大棚、养殖圈舍等灾后恢复重建进行补助。 请各乡镇根据本地查灾核灾情况,制定好救灾资金分配标准经乡镇公示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做到公正公开,严禁优亲厚友,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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