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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501-0007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1-14 11:15:2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5-01-14 11:15:2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南溪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26023
名  称: 【政策问答】关于印发《南溪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的通知解读
文  号: 词:

【政策问答】关于印发《南溪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的通知解读

2025-01-14 11:15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5年1月12日,南溪镇印发《南溪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文件(以下简称《办法》),为助力南溪镇、村干部、相关工作人员及当地群众有效理解文件相关内容,提升政策理解度,南溪镇林业站就《办法》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修订《办法》的核心目的是什么?

答:核心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方针,落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确保森林火灾处置时“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目标,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

问:哪些情况发生时,会启动这份应急办法?

答:满足以下4类情形之一,且接到村委会、林业企业、个人救助请求,或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时,立即启动预案:

1.火场持续燃烧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火情对居民地、重要设施、规模林场、重点公益林等安全构成威胁;

3.火情发生在合武高速/210省道旁、梅山水库两岸、集镇周边等重点区域,或扑救易发生危险的成片林区;

4.火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

问:镇、村两级分别要组建多少人的扑火队伍?还有哪些人员不能参与扑火?

答:镇级需组建80人以上的防灭火大队、25人以上的专业森林防灭火中队,镇机关及镇直单位18周岁至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工作人员均为突击队员;村级需组建30人以上的主力扑火突击队,以民兵营长为队长,基干民兵为主体,吸纳党员、退役军人等参与。严禁动员在校学生、年高体弱及其他身体不适人员参加火灾救援抢险。

问:办法中明确的“重点防火人群、时段、地段”分别包含哪些?

答:三类重点对象核心范围如下:

•重点人群: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痴呆等)、青少年学生、流浪汉、野外用火/捕猎人员、有过激言行人员;

•重点时段:春节/清明等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连续一周晴天大风天、祭祀期、婚丧嫁娶日、野外农业生产集中期;

•重点地段:九龙山等旅游景区、公益林等重要林区、电力/通讯线路施工地等野外作业场所、寺庙/公共墓地等野外集中用火场所。

问:森林火灾发生后,火情报告有哪些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做什么?

答:火情报告需“逐级上报”,村民组联络员/护林员发现火情后,先通知群众扑救,再报村或镇政府;村接报后组织扑救并上报火情细节;镇党政办接报后立即报镇长,由镇长决策救援事宜,严禁瞒报、越级上报,否则追究责任。各责任单位接命令后按职责分工启动工作,每个环节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扑火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镇纪委监察室负责效能考评通报。

问:镇、村两级在森林防灭火的“器材保障”上,分别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镇级防灭火大队需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油锯2台以上,储备二号工具不少于60件;村级半专业应急中队需配备风力灭火机2-3台、油锯1台,储备二号工具不少于20件。此外,镇村两级还需储备充足的油料、头盔、手电、防滑鞋、防火服,以及保障通讯的对讲机,确保扑火时器材充足可用。

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等信息

解读单位金寨县南溪镇林业站

  人:周  力

联系方式:0564-7720090

办公地址:金寨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楼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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