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88A/202603-0018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法律查询服务 发文日期: 2026-03-24 20:21: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南溪镇 生成日期: 2026-03-24 20:21: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南溪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说明
文  号: 词:

关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说明

2026-03-24 20:21 来源:金寨县南溪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南溪镇为金寨县典型的山区乡镇,未设立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亦无相关人员。目前此项职能由县级提供。

此外,依照县级统一部署,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地址:南溪镇街道红绿灯斜对面,联系方式:0564-7726120,工作人员:黄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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