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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006-00077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文日期: 2020-06-04 10:58: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0-06-04 10:58: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古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政策解读】
文  号: 词:

金寨县古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政策解读】

2020-06-04 10:58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古碑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运行台账

对全镇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主要包括工程运行情况、消毒设备是否配备、水源地是否有标识牌及是否需要隔离、收益户信息(户主、人口)、收益户是否安装水表、相关责任人、上年度用水量及交纳水费数额(主要是集镇供水工程),各村摸底信息形成表格台账存档并报镇饮水安全中心备案(附表附后)。

二、确定相关责任人

为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的管理,现明确各村书记为村农村饮水安全主管责任人,同时各村根据(村范围大小、农饮工程处数)明确1-2名管护人员,管护人员要有责任心、常年在家、懂一点水电安装技术,主要承担水源地的水环境保护、杂物清理、周围环境保护;供水工程的周边环境保护、相关设备的保养清理、供水管道的维护抢修、药剂投放、日常工作记录;提供必要的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做好水费台账等工作内容。

三、核定水费价格

为倡导节约用水,农村饮水应有偿使用。集镇范围外,各村供水工程水费实行分级计费办法,即:人均每月3吨以内(含3吨),按1元/吨计费,人均每月3吨以上以下的按1.5元/吨计费,人均5吨以上的按2元/吨计费。

集镇范围内供水工程水费为2元/吨,对于用水量低于5吨/月的用水户(包括常年外出,只在春节期间短暂用水户)按5吨征收。

四、管理人员培训及消毒药品配送方式

在各村确定管护人员后,由乡政府统一组织,集镇水厂进行培训,主要包括消毒剂的添加、消毒记录的填写、日常巡查记录填写。消毒药品由乡统一采购,集镇水厂统一发放,由集镇水厂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单独的药品储存间、有药品发放记录。

五、水质检测

镇水质检测实验室负责对全镇的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为集镇供水工程每日进行检测,单村供水工程每周检测一次,检测人员取水样时,村两委干部必须现场见证,并签字确认。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乡留存一份、村留存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检测报告同时作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六、维修管护经费的确定

维修管护经费由政府扶持资金和收缴的水费两部分构成,主要用于管护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管道维修。镇政府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后政府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补助,在季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实验室检测人员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每周检测水样补助200元(不包括集镇水厂)。

七、制度建立及日常考核

根据镇政府制定胡管护人员及实验室检测人员职责、管理办法、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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