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012-00050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0-12-30 20:51:5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0-12-30 20:51:5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词: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2-30 20:51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2月21日


  金寨县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大兴区等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改〔2020]12号)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试验方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寨县探索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市场化运作为前提,以政策引导为补充,通过创新保险运营模式和保险产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障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助推产业发展、金融业服务、乡村振兴,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根据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选定保险品种,提供财政补贴,通过招标确定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以市场运作方式开展试验工作。

(二)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参保范围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经营大户,按照自主自愿参加保险,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参保主体协同推进。

(三)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选择优势品种进行试验,降低特色农业产业种养风险,促进产业发展。

三、目标任务

结合金寨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建立“参保主体+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共同推动机制,力争在2年内,基本实现全县80%以上的规模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农村保险体系更加健全,财政补贴效率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参保主体利益得到保障,农业保险运行更加规范,实现参保主体、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多赢局面。

四、试验内容

(一)搭建农业保险组织构架。建立“保险公司投标运营,经营主体和农业大户愿保尽保,农业、林业、中药材部门主管引导,政府财政补贴支持”四方联动的机制构架等,保证试验工作有序进行。

(二)确定农业保险品种。主要开展茶叶、生姜、茭白﹑猕猴桃﹑油茶、山核桃、生猪、牛、羊、高山有机稻、设施蔬菜、露地蔬菜﹑香菇﹑灵芝、黄精和设施石斛等特色农产品保险。

(三)设定农业保险保额保费。根据特色农产品生产成本、市场价格和风险程度,合理设定特色农业保险试验品种及保额保费。

(四)建立农业保险业务流程

1.信息采集。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投保人身份详细信息、标的品种规模、标的物证明(土地流转合同/耳标号)等其他详细信息。

2.验标及承保公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根据信息采集的保险标的情况,对个体投保逐一验标,核验无误后,予以公示。

3.保费收取。保险公司验标后直接收取。

4.保险报案。投保标的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乡镇保险代办员或委托镇村干部反馈,也可直接拨打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公布报案电话。报案时需提供出险标的品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损失数量及报案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查勘定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到报案后与报案人联系,约定查勘时间进行现场查勘,出险农户应保持出险标的完整直至查勘人员到达现场。根据查验损失情况,对照赔偿标准,当场确定损失,经认可后签订赔偿协议。

6.公示理赔。保险公司对拟赔付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理赔款将直接打入被保险人账户。

(五)强化农业保险监管。加强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骗保、诈保、拖保、拒保等行为,维护好保险公司和参保主体利益,保障农业保险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林业局、中药中心、扶贫局、人保金寨支公司、人寿金寨支公司、国元农业保险金寨支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改革试验任务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搞好试验运行,检查督导和总结反馈等工作。

(二)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广播电视、宣传栏、明白纸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农业保险对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意义。编印农业保险明白纸,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知晓政策,主动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三)加强乡镇代办点建设。建立乡镇保险代办点,每个乡镇配备1—2名以上保险业务员,常态化开展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要加强对乡镇业务员的任用考核﹑培训。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正常开展工作的乡镇农业保险代办点按每乡镇2万元标准奖补给承保公司。

(四)组建农业保险专家组。县农业、林业、中药材等部门分产业建立县级农业保险专家组,设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定农业保险品种生产技术规范,配合做好农业重大保险案件现场勘验,提出评估意见。

(五)建立大灾风险分摊机制。建立特色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摊机制,年度特色农业保险综合赔付率在保费总收入150%以内的由保险机构承担,综合赔付率在保费总收入150%以上部分,保险机构承担30% ,县财政补助承担70%。

(六)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林业、中药、督查、扶贫等部门及相关保险机构参与,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

组织保险机构和特色农业产业主管部门开展研究讨论,确定保险范围,设计保险产品和工作流程,制定试点试验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二)试验阶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各相关部门按特色农业产业梳理参保主体和规模,各乡镇按辖区组织人员宣传并进村入户、进企入社,愿保尽保。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定期开展监测督查。

(三)运营发展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2月)

结合前期试验工作经验,适当调整运行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政策制度,扩大保险品种,使本项试验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全面总结改革试验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评估改革措施的可复制和可推广性。收集资料建立档案,接受国家验收。

 

附件:金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金寨县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试点试验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汪  冬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  涧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天堂寨旅游

扶贫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朱宽江  县委常委

成  员:张英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士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业余  县林业局局长

戚家乐  县财政局局长

马昌如  县扶贫局局长

杜继甫  县中药产业中心主任

姚  敏  人保财险金寨支公司经理

王  翔  人寿财险金寨支公司经理

聂宜东  国元农业保险金寨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卢士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再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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