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古办〔2022〕54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高质量迎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测评,扎实抓好第六届六安市文明乡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古碑镇集镇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现将《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古碑镇委员会办公室 古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
专项行动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古碑镇集镇整体形象,高质量通过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测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古碑镇迎宾大道无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出店经营、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环境卫生明显好转、绿化美化成效明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迎宾大道创建成为“文明示范街道”,从而辐射集镇、带动全镇,古碑镇整体文明形象再上台阶。
二、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整体创建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底,时间服从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
宣传发动阶段以集镇范围内的响塘村、司马村以及镇内各包保单位为主要工作力量。
各包保单位工作人员和上述两个村干部每周一、三、五下午前往包保路段(详见附件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路段包保以宣传创建工作要求和“门前三包”治理(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对照包保单位详细工作职责(详见附件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督促群众签署“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填写包保单位网格细分及沿街居民统计表(详见附件4)于8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镇文明办,下一步督促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上墙公示。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与宣传发动工作同步进行,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古碑公安派出所、古碑市场监管所、响塘村、司马村和各包保单位为主要工作力量。
执法部门要常态化使用车载喇叭宣传创建“文明示范街道”相关工作要求。每周二、周四为集中整治日,全天为乱停乱放严管时间段和出店经营严管时间段。乱停乱放严管工作由古碑公安派出所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对迎宾大道开展不间断巡逻执法;出店经营严管工作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古碑市场监管所、响塘村、司马村配合,对迎宾大道开展不间断巡逻。同时在古碑镇初级中学、古碑镇中心小学路口设置交通护学岗,由古碑公安派出所牵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于放学前后半小时内前往路口开展护学工作,重点引导车辆顺向有序停放、禁止沿街摆摊设点等。
集中整治阶段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周二、周四各明确两名党政班子成员带班负责,带班领导要督促各部门力量到岗到位并对工作开展情况现场督察调度。相关单位要排班定岗到人(详见附件5)并于8月1日下班前上报至镇文明办。
自8月8日开始,常态化开展“周五清洁日”志愿服务。各包保单位于每周五下午前往各包保路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路段发现、处理、反馈问题的部门联动机制,包保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底
巩固提升阶段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古碑公安派出所、古碑市场监管所和各包保单位为主要工作力量。
各执法部门要依托集中整治日拓展至全天候常态化巡逻,重点巡查迎宾大道内车辆乱停乱放、商户出店经营、公共设施损坏等不文明现象,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
巩固提升阶段要建立各包保单位日巡查、周上岗、促整改工作机制,压实“门前三包”责任,各包保单位要常态化巡查包保路段并扎实开展“周五清洁日”志愿服务活动。
巩固提升阶段要选树一批正反面典型,对于环卫工作开展扎实、房前屋后环境整洁等支持配合文明创建工作的环卫工人和居民要适时评比一批“最美环卫工”“卫生清洁户”和“文明商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于路段包保工作开展扎实的包保单位和个人要评比一批“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于擅自损毁公共设施等不支持不配合文明创建工作的居民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专项行动指挥部(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迎宾大道文明创建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和包保责任,排班定岗到人,注重发挥执法人员、志愿者等作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创建行动,镇党政办、镇文明办要及时跟进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一批突出问题。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全民参与、共同关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依法管控。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协同配合,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针对车辆违停、损毁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严肃执法,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曝光。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督查办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周印发作风效能建设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干部日常绩效考核。
附件:1.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2.古碑镇迎宾大道文明创建包保路段分工表
3.单位包保路段详细工作职责
附件1
古碑镇迎宾大道创建“文明示范街道”
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郑汉涛 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洪双竹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黄 坦 镇人大主席
夏贤涛 镇党委副书记
彭显达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宏刚 镇宣传委员
刘清正 镇统战委员
罗 健 镇政法委员
张 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晓知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傅东来 镇副镇长
蔡士露 镇副镇长
孙晓磊 镇副镇长
朱 岩 镇专职人大副主席
叶文祯 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江东旭 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余玉林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汪 明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修东 古碑公安派出所所长
徐 勇 古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廖荣政 古碑司法所所长
汪德胜 古碑中心卫生院院长
程新东 古碑中心小学校长
徐应平 古碑初级中学校长
宋承俊 古碑供电所所长
陈 磊 古碑电信分局局长
张传存 古碑税务分局局长
董 刚 农商行古碑支行行长
冯照明 徽银村镇银行古碑支行行长
汪尊勇 响塘村党支部书记
舒久冉 司马村党支部书记
专项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彭显达任办公室主任,刘宏刚、孙晓磊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包保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张震同志具体办公。
附件2
古碑镇迎宾大道文明创建单位包保路段任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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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保单位 |
包保路段 |
1 |
古碑中心卫生院 |
格林联盟酒店路口至古碑卫生院路口北侧 |
2 |
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格林联盟酒店路口至古碑卫生院路口南侧 |
3 |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镇乡村振兴办 |
古碑卫生院路口至古碑初级中学路口北侧 |
4 |
古碑中心小学 |
古碑卫生院路口至古碑初级中学路口南侧 |
5 |
古碑司法所 镇综治办 |
古碑初级中学路口至古碑镇政府路口北侧 |
6 |
古碑初级中学 |
古碑初级中学路口至古碑镇政府路口南侧 |
7 |
财政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镇项目办 |
古碑镇政府路口至花马湾路口北侧 |
8 |
镇党政办、镇组织办、 镇纪委办 |
古碑镇政府路口至花马湾路口南侧 |
9 |
古碑税务分局 |
花马湾路口至供电所路口北侧 |
10 |
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
花马湾路口至供电所路口南侧 |
包保单位职责:1.包保单位主要负责是包保路段第一责任人,2.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按时前往包保路段开展志愿服务;3.与包保路段范围居民逐家逐户签署门前三包协议并将“门前三包”责任牌张贴上墙;4.路段包保以“门前三包”治理(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包保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分管领导及镇有关部门反映;5.特殊紧急情况,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及时到路段开展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 |
附件3
单位包保路段详细工作职责
各包保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制作的包保路段任务一览表,进一步细化网格分区,全面查摆包保路段文明创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问题机制,能自行解决的督促协助及时解决,不能自行解决的向分管领导和镇有关部门反馈,跟踪问题解决落实。主要工作如下:
1.督促引导商铺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门前地面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杂物、动物粪便等,无污水乱泼乱倒现象,保持地面、收水井呈本色,无明显油污、污渍和污泥。
2.督促引导商铺规范经营,不出店、不占道,不乱晾晒,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私拉电线充电。
3.引导市民不乱扔杂物,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类垃圾桶成对有序摆放、干净无破损、标识清晰,垃圾无外溢、无堆积,清运及时。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4.配合镇执法大队、古碑公安派出所巡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箱内干净整洁,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气压指针在绿色区域为正常,一个月内检查一次,记录完整及时准确,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5.引导市民不躺卧公共座椅,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争吵谩骂、不使用低俗语言,自觉做到打喷嚏咳嗽掩口鼻,公共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有序排队,发现问题及时劝阻解决。
6.及时劝阻摆摊设点、流动商贩等现象,经劝说无效的,联系镇执法大队协助解决。
7.巡查有无路面破损坑洼、路牙石倾倒、缘石坡道破损、电箱破损、井盖缺失、建筑物外立面大面积破损污损、隔离墩空缺移位、交通信号灯及标志线设置缺损等现象,发现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反馈给镇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维修。
8.及时清除绿化带内烟蒂、杂物、垃圾,巡查有无踩踏缺失、树木倾倒枯死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镇执法大队处理。
9.巡查店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牌、公交站台公益广告牌等内容是否错误、画面是否污损破旧,玻璃幕墙和展板是否完好牢固,是否存在小广告乱张贴等现象,消除“牛皮癣”,杜绝“白癜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反馈给镇执法大队处理。
10.巡查有无遛狗不牵绳、流浪犬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劝阻,无法劝阻的反馈给镇执法大队及相关村处理。
11.巡查有无流浪乞讨人员沿街乞讨,有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发现后及时反馈给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12.巡查有无封建迷信、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文明创建成果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10反馈给公安部门处理。
13.引导市民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行人、车辆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逆行,主动礼让行人,无机动车压实线变道现象,无牌照不上路骑行,骑行佩戴安全头盔。
14.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对乱停乱放现象,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反馈给古碑公安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