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以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一门进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金寨县古碑镇按照县有关部门的要求,拟在我镇政府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预约办”,提高一窗通办、一窗办结比率,优化提升窗口的服务水平。经前期准备,拟定了方案初稿稿件,现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古碑镇人民政府,邮编:237351。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456009。联系电话:0564-7456009。
3、电意见反馈邮箱:571090525@qq.com,联系人:袁金钊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紧紧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目标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无差别“一窗受理”改革,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集成化原则。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一门进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2.坚持便民化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承诺办、预约办”,提高一窗通办、一窗办结比率,优化提升窗口的服务水平。
3.坚持创新引领原则。强化创新引领和驱动,鼓励和支持各乡属各中心(所)结合实际情况,聚力流程再造,推动“一窗受理”改革取得突破,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4.坚持协同发展原则。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大厅信息化水平,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功能互补、相辅相成,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三、时间部署
(一)确定模式,配备专人专岗。8月1日-8月10日,依据上级改革方案,我镇在便为民服务中心中设立一个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单位内部抽调3名同志进驻综合窗口,其中A岗2名,B岗1名。
(二)事项梳理,进行清单编制。8月10日-8月15日,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对本乡镇日常办理事项(包含常办事项、低概率事项、转办事项、代办事项)进行梳理,依靠各相关单位协助,制订了古碑镇“一窗受理”标准化服务手册。
(三)出台方案,窗口装修整改。8月15日-8月20日,出台本单位综合窗口实施方案,依据规定,对便民服务大厅进行装修整改。
(四)人员整合,进行跟班培训。8月15日-8月31日,加强对窗口共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办理流程,在单位内部各中心、科室进行跟班学习。
(五)窗口实行,不断完善材料。9月1日-9月15日,做好收件台账、流转台账、出件台账的制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留册,逐渐开展综合窗口试点工作。
(六)强力推进,确保稳妥有序。9月15日之后,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适时开展改革成效评估,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服务手册,加强人员学习,逐步进行推广。
四、窗口设置
考虑我镇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金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中模式二,即在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取消原有分块事项对外受理的情况,实现一窗受理,负责乡镇级全量业务受理及办理结果统一出件工作。
综合窗口严格执行AB岗制度,根据需求,结合实际,A岗配备2名工作人员,B岗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窗口所有岗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当A岗工作人员外出或请假时,由B岗工作人员顶替A岗经办业务工作,确保各项业务不断档,杜绝出现办事的群众“白跑一趟”的现象。
五、运行模式
(一)受理:
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负责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收件材料清单、申请书(表)和表格填写范表等资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按情况作如下处理:
1.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办事项,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场办结;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书面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补齐补正相关材料。
2.符合受理条件的承诺件,对于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协助申请人进行材料补齐,之后再进行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解释到位。
对于承诺件,收取材料后,做好申请人信息登记,给出办结事项和办理结果通知方式。
(二)办理:
窗口受理后,将相关申请材料及时分类整合,做好信息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相关部门人员,双方做好流转台账。
业务经办人在完成办理后,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核实后,双方在交接台账上签字确认,服务事项由业务部门转至综合窗口。
(三)出件:
事项办结后,综合出件窗口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或者由居住地所在村委会带回,领取时候填写好出件台账。事项办结后,工作人员对相关台账进行整理完善,此项工作结束。
(四)归档:
事项办结后,工作人员人员及时将归档材料合理分类存放,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做好卷宗防虫、防盗、防潮、防火等安全工作。
六、工作制度
(一)考勤考核制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定岗定责,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乡主要负责人批准。
2.严格考勤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实行电子考勤;因事、因病、因公等不能在窗口值班的,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
3.强化考核考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镇政府政务服务和效能考核范围,窗口人员日常考核考评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将出勤、办件、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从政等情况纳入考核主要内容。
(二)首问责任制
1.单位和个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是首问责任人,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代收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耐心进行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首问责任人就是经办责任人,按程序规定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应明确告知并引导至相关部门和经办人员,或者代收取相关申报材料;对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详细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
(三)一次告知制
1.对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或咨询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服务内容。
2.一次性告知要耐心细致解答。
3.对申报材料不齐的服务事项,要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相关材料,出具补充材料清单。对联合办理的服务事项,要一次性告知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清单。
(四)限时办结制
1.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要即收即办。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要审核或现场核查,不能当场办结的,窗口人员要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书》,注明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回复。如果在限期内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结,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延期办理,并向服务对象告知延期办理的理由。
3.对于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做好来访登记,要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和办理,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五)责任追究制
1.对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延误办事的,对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故意未告知的等一般性差错,给予批评教育。
2.对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请销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不能胜任窗口业务工作的;办事推诿,态度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给予通报批评,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3.对私自截留、滞留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受到投诉的;态度特别恶劣、辱骂服务对象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视其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