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古碑镇2023年“五一”期间 安全预案》的通知
古政办〔2023〕28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古碑镇2023年“五一”期间安全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古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古碑镇2023年“五一”期间安全预案
为切实应对“五一”期间群众交通出行、文娱活动等激增态势,迅速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出行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防范时间和区域
时间是2023年4月28日至5月3日,此期间为本应急预案启动时间,防范重点区域为古碑高速下到口至花石乡沿线、古碑镇政府至宋河联坪沿线。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总指挥部
总 指 挥:洪双竹
副总指挥:夏贤涛 彭显达
成 员:傅东来 胡晓知 刘宏刚 刘清正 罗 健
蔡士露 朱华灿 刘 承 徐 勇 叶文祯
江东旭 宋承俊 汪德胜 汪 明
职 责:负责整个“五一”期间的统一指挥、协调,安全防范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二)下设机构及职责
1.交通疏导指挥组
负 责 人:罗 健 傅东来 刘宏刚
成员单位:古碑公安派出所、古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 责:负责“五一”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持,在重要路段合理安排人员,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与管制,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2.治安安全监督组
负 责 人:罗 健 刘 承
成员单位:古碑镇公安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 责:负责处理区域内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窃等扰乱治安的行为,负责检查并综合管理人员集中地点的安全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 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3.医疗救援组
负 责 人:叶文祯 汪德胜
成员单位:古碑中心卫生院
职 责:做好“五一”期间的卫生防疫和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抢救可能出现的伤员并护送至医院。
4.消防救援组
负 责 人:彭显达 刘清正
成员单位:镇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古碑中航环卫
职 责:负责“五一”期间辖区内消防灭火工作。
5.食品安全组
负 责 人:刘宏刚 徐 勇
成员单位:古碑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 责:负责“五一”期间用餐环境及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6.后勤保障组
负 责 人:彭显达 朱华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农组办
职 责:负责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设备、物资、车辆调度、应急抢险人员通知、抢险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主要应急措施
(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公安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保持现场秩序。
5.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管制措施,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以上事项主要由交通疏导组负责。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灭火机等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救。
3.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提示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以上事项主要由消防救援组、治安安全监督组负责。
(三)出现突发卫生事故或人员出现伤情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总指挥部报告。
3.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引导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4.公安人员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以上事项由医疗救援组、交通疏导组、后勤保障组共同负责。
(四)突然发生矛盾纠纷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1.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协助解决。
2.工作人员同往来群众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协助解决。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小组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察看,熟悉场所,依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预防事故发生。
2.“五一”期间,各小组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小组负责人和总指挥部成员要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统一指挥。
4.要及时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5.相关人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6.遇有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逐级报告,紧急信息由总指挥专门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处置,杜绝违规行为。
六、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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