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503-0004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7 19:42: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5-03-17 19:42:3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管理办法】金寨县古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资金管理办法
文  号: 词:

【管理办法】金寨县古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资金管理办法

2025-03-17 19:42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补贴标准 

经测算,我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确定为87.65元/亩。

二、发放方式 

         根据补贴发放清册,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

        三、发放程序 

        各村摸底造册汇总报农技站,农技站审核交镇研究后将《金寨县乡镇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农发委审核确认。镇财政所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补贴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村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紧急通知》(财农〔2017〕706号)精神,在认真做好统计核查的基础上,于6月20日前以报告形式将补贴发放清册(纸质和电子档)上报到乡农技站审核,报送的补贴发放清册要做到印章齐全、手续完备。镇农技站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报县财政局,确保在6月30日前打卡发放到户。

        2、镇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抛荒面积是否据实申报,发现问题除督促整改、追回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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