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古碑镇 > 行政权力 > 权力运行结果
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502-0005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2-22 19:13: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5-02-22 19:13: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2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汇总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2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汇总

2025-02-22 19:13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被处罚单位(个人)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代*洋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之规定。依据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罚款500.00元 古碑镇人民政府2025/2/21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