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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503-0013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3-07 19:52:0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5-03-07 19:52:0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3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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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3月行政处罚办理结果汇总

2025-03-07 19:52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被处罚单位(个人)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周*鑫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之规定 罚款500.00元 古碑镇人民政府2025/3/1
行政处罚 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刘*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之规定 责令刘涛于2025年12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每平方米32元合计46240元0.3倍的罚款,共计13872元。 古碑镇人民政府2025/3/7
行政处罚 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罗*明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 责令罗英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88120元0.5倍的罚款,共计44060元。 古碑镇人民政府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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