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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5XX/202503-0000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应急预案 发文日期: 2025-03-20 10:33: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5-03-20 10:33: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防汛抗旱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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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古碑镇2025年防汛抗旱预案

2025-03-20 10:33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古碑镇防汛抗旱预案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最高目标。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镇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镇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坚持因地制宜,镇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镇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三、古碑镇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金寨县中部,梅山水库上游,东与青山交接,南与花石乡毗连,西与南溪镇交界,北与槐树湾乡为邻,全镇总面积216.5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4个村民组,4.55万人。

我镇集库区、山区为一体,境内有6座小型水电站,分别为九龙井、小河、西淠源、宋家河、七邻及宋畈电站;8座小型水库即陡岭河三站、陡岭河二站、枣树沟、洪堰河、油坊、界岭、南畈、西僧庙水库,古碑镇处暴雨中心区,多年平均降雨1100-1500毫米。

镇内有县级河流两条,为白水河和宋家河;镇级河流有四条,为子母河、洪堰河、王家河和乌鸡河。

四、组织指挥体系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镇党委、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指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防汛工作领导任副指挥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镇直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2、镇防指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镇防指办事机构,设在镇水利办,李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神亮、余  辉、汪青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承办镇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制订镇内重要河道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镇直有关单位和乡镇制订和实施防御洪水预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河道和排洪沟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与管理。 

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政委:王文亚  指挥长:洪双竹 负责指挥全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国家防总及省、市、县防指命令,进行重点检查,及时部署研究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副指挥长:蔡士露 协助指挥长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工作,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检查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领导组:组长洪双竹,副组长蔡士露,成员为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负责镇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实施。

值班组:组长彭显达,副组长卢神亮,成员汪纯纯、秦  鹏、袁金钊、张  震、江  灿、余  辉、汪青;负责各类信息的接收和上下传递,如发布台风、暴雨、山洪灾害信息,险情警报和人员撤离信息,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等,负责指挥中心的有关工作。

检查组:组长张明,副组长李承宇,成员袁  灿、余辉,负责检查督查防汛抗旱工作。

转移组:组长李想,副组长朱岩,成员各村责任人及包村镇干,负责人员及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及安置工作。

抢险组:组长夏贤涛,副组长刘宏刚,成员镇中心卫生院、各村责任人及包村镇干,负责工程抢险、撤离道路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

后勤组:组长朱华灿,副组长蔡士露,成员卢神亮、余玉林、陈先来、陈晓春、程东林、蔡  健,负责抢险救灾需要用车、船等机械,抢险工具、抢险物资的组织和调度;抗洪工作人员、撤离安置和被洪水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和供应;配合转移组维持人员撤离秩序;负责救助物资的发放和重点灾民的灾后生活安置。

 

 

五、防汛包保责任

陈永存:负责全镇工业企业及个私企业及南畈水库、洪堰河一线防汛工作。

夏贤涛:负责全镇农田农作物、塘堰坝、水渠,畜牧水产、电力干线;安置点建设工地的防汛工作。宋河河堤、西僧庙水库、陡岭河二站水库、宋河电站、西淠源电站的防汛工作。

彭显达:负责集镇规划区内河道、道路、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负责集镇街道、王家河河堤的防汛工作。

李想:负责全镇8个水库6个小水电站的巡查、调度;水利及饮水项目、中河水库的防汛工作。

      ; 负责防汛人员查岗,油坊水库的防汛工作。        

傅东来:负责镇内交通道路及村组道路的塌方巡查、清障,王湾河堤及界岭水库的防汛工作。

刘宏刚:负责全镇防汛广播宣传,小河电站及九龙井电站的防汛工作。

刘清正:负责宋河村上排组、下湾组司马村银山组3个地质灾害点;全镇切坡建房户防汛工作。

蔡士露:负责全镇在建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全镇旅游道路、七邻电站、七邻河堤防汛。

孙晓磊:负责全镇中小学的防汛工作。

叶文祯:负责敬老院、养老院,五保户、低保户房屋及生活情况、宋畈电站防汛工作。

江东旭:负责全镇的沟塘堰坝及陡岭河三站、大竹园大山塘防汛工作。

  岩:负责迎河河堤及沿河道路的防汛工作;全镇的通讯杆线安全。

余玉林:负责全镇防汛后勤保障及宋畈电站的防汛工作。

 辉、汪青:负责汛期雨情、雨量,汛期汛情的信息发布,8个水库6个小水电站的巡查调度;水利及饮水项目。

  灿、汪尊勇(响塘村):负责集镇街道、王家河河堤、枣树沟水库的防汛工作。

廖家政、汪德刚(南畈村):负责南畈河堤、洪堰河水库、南畈水库的防汛工作。

  明、王明旺(王湾村):负责王湾河堤、界岭水库的防汛工作。                  

  浩、杨先明(宋河村):负责宋河河堤、西僧庙水库、陡岭河二站水库,宋河水电站、西淠源水电站,宋河村瓦岭组、上排组、王湾组、下湾组、中湾组五处地质灾害点的防汛工作。

许斌权、傅启松(陈冲村):负责陈冲村响山寺小街及油坊水库的防汛工作。

  鹏、舒久冉(司马村):负责司马河堤、司马大塘、罗山大塘的防汛工作。

叶秉友、闻立平(官池村):负责官池河堤的防汛工作。

叶书豪、全书玉(水坪村):负责小河水电站、九龙井水电站的防汛工作。

朱启胜、徐本军(黄集村):负责中河水库、古碑水厂的防汛工作。

付启敏、袁  刚(余岭村):负责宋畈水电站的防汛工作。

  俊、袁兴红(七邻村):负责七邻河堤、七邻水电站的防汛工作。

陈先祥、袁文俊(袁岭村):负责袁岭河堤的防汛工作。

桂劲松、周思开(迎河村):负责迎河河堤及沿河道路的防汛工作。

储修友、方  健(黄尖村):负责黄尖村徐湾组地质灾害点的防汛工作。

朱家斌、江从珍(留坪村):负责陡岭河三站及留坪大竹圆大塘的防汛工作。

六、汛(旱)准备

1、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2、应急预案

修订防汛抗旱预案、防汛抗旱预案、水库控制运用办法、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电站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涉水涉河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度汛方案。

4、应急物资

镇村两级均建有防汛物资装备库,用于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同时在防汛重点地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通信专网、小水库自动测报系统、防汛卫星电话等完好和畅通。

6、培训演练

镇防指对各类防汛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等有关人员,按期进行培训和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7、汛前检查

镇防指对各村、辖区内水库、电站等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汛前大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七、 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气象、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灾害性天气、洪涝、干旱、山洪等灾害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镇防指报送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信息。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其他有关气象信息。

水文信息。主要包括: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当监测河道超警戒水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要按水文信息报送规定报送,必要时加密测报、预报。

2、河道堤防信息

河道堤防信息主要包括:实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查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措施等);负责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河道堤防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同级防指和上级主管单位。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由当地防指组织民工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报镇防指。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镇防指。

3、水库工程信息

水库工程信息主要包括:水库坝上水位及库容变化,泄水建筑物调度及运行状况等。若发生险情要形象描述险情状况及采取的应急抢险措施。

水库超汛限水位后,水库管理责任人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洞)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增加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观测频次,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安全运行状况下,水库管理单位按规定向镇防指报告情况。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镇防指。

4、洪涝及旱灾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旱灾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土壤墒情、蓄水和镇村供水情况;灾害对工农业生产、镇村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洪涝旱灾受灾情况,镇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镇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镇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旱灾情。不得瞒报、虚报、越级上报。

(二)预警分级

洪水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一般洪水、较大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干旱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三)预警发布

根据可能影响范围、程度及发展态势,对洪涝、山洪和干旱等进行预测预报,镇防指组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商,视情向社会发布河库洪水预警、山洪预警或区域干旱预警。

(四)预警响应

1、河库洪水预警

(1)当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镇防指通过防汛广播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水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镇防指可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河道堤防及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水工程管理单位或现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水工程主管部门和镇防指报告,当地政府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

(3)当水库大流量泄洪、遭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导致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及时向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水工程主管部门和镇防指报告,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应及时向水库下游预警。

2、山洪灾害预警

(1)组织制定、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明确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2)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检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可能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政府和县防指,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镇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做好趋势预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与镇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和镇防办会商,并报告镇政府。

4、干旱灾害预警

镇水利、农业等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镇防指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旱情信息。

(五)预警支持系统

1、建立通信及信息传输系统

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卫星电话通信,保障雨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2、制定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镇防指应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人口、水工程等情况及防洪抗旱需要,组织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应急抗旱供水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水库及闸站控制运用办法等,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

八、信息报告及发布

(一)信息报告内容

防汛抗旱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抗旱人力调集情况,防汛抗旱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旱灾害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二)信息报送

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及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重点险情、破堤破圩、人员伤亡等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三)信息发布

镇级防汛抗旱一般信息由镇防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镇防指负责人审签。重要信息经镇防指负责人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镇防办负责督办。

(四)信息核查

1、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立即调查核实。

2、由镇级及以上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报道,由镇防指负责审核。镇级以上及国外、港澳台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洪涝、旱灾地区,由镇党委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参照《金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级。

2、进入汛期、旱期,镇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水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合镇防指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镇防指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响应条件

1、Ⅳ级条件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条件:

1)前期土壤饱和,预报未来24小时全镇发生区域性暴雨、大暴雨;

2)镇内重要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部分村发生洪涝灾害;

5)台风可能对我镇产生影响;

6)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7)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2、Ⅲ级条件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条件:

1)前期土壤饱和,预报未来24小时全镇发生区域性大暴雨、特大暴雨;

2)镇内重要河道堤防发生决口,影响沿岸群众生命安全;

3)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4)多个村发生洪涝灾害;

5)台风可能对我镇产生较重影响;

6)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7)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3、Ⅱ级条件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条件:

1)镇内重要河道堤防发生决口,严重影响沿岸群众生命安全;

2)多个村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台风可能对我镇产生严重影响;

4)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5)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Ⅰ级条件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条件:

1)多个村发生特大洪涝灾害;

2)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3)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三)响应启动

达到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条件,由镇防办提出启动建议,报镇防指决定。

(四)响应行动

1、Ⅳ级响应行动

(1)镇防指副指挥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领导和县防指。

(2)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3)镇防指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各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组织人员巡查值守;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进村入户,适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组织开机排涝或抗旱提水,并将工作情况报同级政府和镇防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组织抢险。

2、 Ⅲ级响应行动

(1)镇防指副指挥长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尽快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防指,并通过防汛抗旱快报等方式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

(2)镇防指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按职责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各村、水库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加强防汛查险力量,开展查险排险;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进村入户,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指。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抢险。

3、 Ⅱ级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按照《防洪法》等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2)各村、水库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加强防汛查险力量,开展应急抢险;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进村入户,迅速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妥善安置。

(4)当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时,镇防指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

4、Ⅰ级响应行动

(1)镇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指。按照《防洪法》等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2)镇防指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根据抗洪抢险需要,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相关工作。

(3)各村、水库防汛责任人驻守现场,加强防汛查险力量,全力开展应急抢险;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进村入户,迅速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并妥善安置。

(4)当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重大险情时,镇防指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

(五)响应措施

1、 河道洪水

镇境内主要河道发生洪水时,河道防汛行政、技术等相关责任人应按照分工要求,到岗到位,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和防守,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发现险情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当洪水可能危及到沿河住户等重点保护对象安全时,应立即发布预警,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

2、山洪地质灾害

1)当预报可能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镇防指及时向各村及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发出预警,各村村应及时作出防御部署,包保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包保对象,接到转移命令或发现危险征兆需要转移的,立即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并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2)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应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害点,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

3)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后,若有人员伤亡,或滑坡体堵塞河道,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镇防指。

3、 台风暴雨灾害

(1)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时,应按照镇防指的部署要求和防御台风暴雨方案,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当预报我镇可能受遭台风暴雨严重影响时,镇政府发布防台风暴雨动员令,组织防台风暴雨工作,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暴雨和抢险工作。

(2)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降雨量、洪水预测,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山塘调度运行,超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规定的蓄水位。

(3)当监测预报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镇产生严重影响时,动员和组织居住在沿河低洼地带、危旧房、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水库下游影响区、学校、医院等人员的及时转移。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做好城区广告宣传标牌固定、树木的保护工作。中心卫生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区加强监测频次,采取应急措施。

4、 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立即启动抢险预案,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立即向镇政府和县防指报告。

(2)当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启动堵口抢护预案,充实现场抢险力量,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 干旱灾害

镇防指按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轻度干旱

镇防办及农业、水利等部门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2)中度干旱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3)严重干旱

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强化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根据下游抗旱供水需要,调度相关水电站暂停发电、蓄水保水;派出抗旱指导组,深入受旱地区指导抗旱工作;及时将旱情及抗旱情况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和市防指;提请镇政府将抗旱作为全镇重点工作,加大对受旱地区资金和抗灾用电的支持。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服务抗旱。

适时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采取应急抗旱措施。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地区应组织开展应急找水、应急送水等工作。

(4)特大干旱

抗旱工作成为全镇中心工作。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领导到受旱镇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确保镇村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迅速启动相关抗旱预案,运用各项特殊的应急抗旱措施,包括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组织、动员社会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并重点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六)响应终止

河库水位回落、水势平稳,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旱情已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镇防指可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调用专业机动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支付成本费用。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条件时,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加强镇防指工作力量,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防指紧急事务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和抗旱工作高效运转。

(二)队伍保障

镇防指组建镇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由镇防指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镇人武部组建民兵应急抢险分队,镇防办视汛情、险情发展,可向镇人武部申请调用。

 

 

 

古碑镇2024年防汛抢险救援队名单

  :李想

副队长:孙晓磊

  :傅东来、张  

              灿、余  

            桂劲松、张  

  建、方  

  鹏、李承宇

  灿、卢神亮

周其勇、张英伟

俞士忠、潘  

叶文祯、蔡士露

程东林、喻  

储修友、梁远海

  磊、叶树豪

宋辉辉、袁金钊

闵学煜、闫昌亚

陈先来、陈之勇

刘宏刚、付启敏

陈晓春、朱家斌

夏雨佳、江东旭

陈先祥、许斌权

廖家政、宋  

  浩、汪  

刘清正、汪贤亮

  静、余玉林

  鹏、刘  

朱华灿、罗  

宋承俊、袁自全

袁自哲、陈新东

  健、郑志尚

  勇、陈  

 

        

各村及各水库管理单位根据防汛抢险救灾需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承担巡堤(坝)、查险、排险、救灾等任务。

 

 

 

 

(三)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古碑镇2024年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重点物资、设备  统计表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物资存放代储地点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1

挖掘机

135

1

街道

舒久纯

1535746****

 

2

挖掘机

130

1

街道

舒久纯

1535746****

 

3

挖掘机

75

1

街道

袁兴月

1505521****

 

4

挖掘机

150

1

街道

袁兴月

1505521****

 

5

铲车

30

2

街道

舒久纯

1535746****

 

6

备用电源

 

2

街道

舒久纯

1535746****

 

7

油锯

 

10

镇政府

桂劲松

1395612****

 

8

砂石料

 

15000

高速路出口

舒久冉

1832650****

 

9

编织袋

 

12000

政府及各村

余辉

1338564****

 

10

铁锹

 

320

政府及各村

余辉

1338564****

 

11

手电筒

 

320

政府及各村

余辉

1338564****

 

12

雨衣

 

320

政府及各村

余辉

1338564****

 

13

手摇报警器

 

30

水库、电站、各村

余辉

1338564****

 

14

铜锣

 

30

水库、电站、各村

余辉

1338564****

 

15

高频哨

 

30

库、电站、各村

余辉

1338564****

 

 

 

(1)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镇村和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旱灾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

 

(2)各有关单位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及数量,根据本地本单位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2、物资调拨

(1)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部位)的防汛抢险和抗旱物资急需。

(2)镇级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主要用于集镇街道防汛及重点水利工程的抢险和排涝。 

3、资金保障

镇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用于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中央财政下拨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4、 通信保障

1)专网通信

镇村及各重点水利工程必须配备有线、无线通信设施;应急采集、报汛预案,确保信息畅通。

2)公网通信

通信管理部门应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工作群、微信、广播等手段发布信息,使广大群众快速反应。

3)编制通讯录

镇防办应编制防汛抗旱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汛抗旱通讯录,每年汛前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联系方式。

(四)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应做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等工作。

(五)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配,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

(六)灾民安置及医疗保障

为转移出来的群众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保障灾民基本医疗条件。

十一、善后工作

水旱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 救灾工作

镇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到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防疫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疫区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环保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

2、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组织做好水毁修复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尽快修复水毁工程。

3、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及时采购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4、 灾后重建

尽快组织灾后重建。灾情解除后,对经批准的临时截水工程和设施须尽快拆除,恢复江河沟渠及其堤防原貌。

5、总结评估

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十二、附则

1、预案衔接

当县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响应级别涉及我镇时,镇启动相应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

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管理。根据镇防指要求,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

3、奖励与责任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

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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