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3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3-04 16:04:3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古碑镇 生成日期: 2026-03-04 16:04:3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古碑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办理指南
文  号: 词: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办理指南

2026-03-04 16:04 来源:金寨县古碑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 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二、办理条件: 1 在皖居住半年以上;2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3 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三、办理流程:申请—审核—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信息—签发与制证­—领取与核验

四、所需材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的出入境证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申请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