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松材线虫是造成森林资源损失最为严重的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属于国家重大生态灾害。松树一旦感染40天左右死亡,目前尚无有效的药物可治,如不采取有效措施,3-5年即可造成整片松林死亡,对我镇的松林资源构成严重威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切实保障全镇松树资源不受破坏,保护森林资源。
三、起草过程
由镇林业工作站根据县方案,结合双河镇实际,起草初步方案,经广泛征取意见,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公布。
四、主要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提高疫情阻截能力,消除疫情传播隐患。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推进检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检疫、联合执法,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宣传引导提高涉木企业和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举措
1、全面排查辖区内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实行“三个一”:钉立一块警示牌、发放一张明白纸、签订一份承诺书。排查重点建设工地(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设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工程项目涉及到松树采伐的,一律按除治性采伐管理,按疫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2、全面排查松材线虫病除治山场情况。排查除治山场是否存在违规采伐、盗伐、随意丢弃疫木等现象;排查清理山场附近居民房前屋后是否堆放疫木及剩余物,对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的疫木及剩余物,要依法清剿没收,集中焚烧销毁。
3、全面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发现有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要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准确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涉及疫木的要严格就地依法查处。
4、严肃查处林业植物检疫违法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对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处理。并对发现的带疫松木及其制品,在取证、查处后及时依法依规进行销毁,并如实上报县重防指办。
六、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3、明确责任,严格执法。
4、规范监管,强化监督。
5、认真总结,查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