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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103-0004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03-25 16:08: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生成日期: 2021-03-25 16:08: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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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民政办解读双河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工作实施方案

2021-03-25 16:08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寨县城镇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0〕43号)的要求以及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为确保城镇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确保城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民政、扶贫、财政、纪检、人社等部门,包村干部、村(居)书记为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小组,定于每月20日前集中召开联审联批会议,集体评审、互相监督,确保审核审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有序。

(二)实施审核确认工作。镇民政办负责落实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及审批结果汇总上报备案等工作,镇联审联批小组负责审核确认工作。

(三)规范审批管理。镇民政办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及规范管理的操作规程,确保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有序和高效便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政救助工作是民生安全网和社会稳定器,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各村(居)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要求。

(二)配强队伍、提升能力。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配齐配强民政基层力量。要明确1名民政工作协理员,确保有人办事。镇会加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明确分工、严肃责任。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实做细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严防“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各村(居)要严格受理程序,对不符合城镇低保、特困供养与临时救助条件的群众要及时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各村(居)不得扯皮推诿、推卸责任,因村(居)工作不扎实、不深入导致群众到镇以及上级部门上访的由各村(居)包组干部和村书记接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落实不力、敷衍搪塞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情权和对工作的理解配合,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五、创新措施

(一)村(居)职责。负责受理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协助做好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文书送达、政策宣传以及主动发现报告等具体工作。

(二)民政办职责。负责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政策宣传,做好救助对象档案管理、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报表填报、辖镇内社会救助违纪违规调查等日常工作。

(三)其他相关部门职责。镇纪检、扶贫、财政、司法、计生、派出所、中心学校、人社、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院、残联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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