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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205-00009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5-18 09:32:2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成文日期: 2022-05-17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已废止
生效时间: 2022-5-17 废止时间: 2022-12-31
政策咨询机关: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51554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双河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双政办〔2022〕74号 词: 农业,秸秆禁烧,空气质量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双河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18 09:32 作者: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双政办202274

 

各村(街)、各单位

现将《双河镇 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7日        

 

双河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各村、各单位,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金寨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继续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逐步建立健全秸秆还田利用,收储运销,产业增值,政策扶持四大支撑体系,不断提高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层次和水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秸秆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实施农作物全年、全时段全面禁烧、全面转化利用,在坚持农作物秸秆全量机械化粉碎还田的同时,深入推进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大力拓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形成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五化综合利用的格局,力争实现全年禁烧期零火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双河镇成立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镇纪委、综治、派出所、农业等站所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镇班子成员包村、一般干部包片、村干部包队、队干部包户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村两委看管区域和地块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粉碎还田或打捆运出),严禁在河边、渠边、沟边、塘边、路边及饮用水源地附近堆放、抛撒秸秆。各村(街)结合五清一改工作,对散布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陈年秸秆进行清理,切实防止次生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所有地块都有禁烧责任人、所有地块都有综合利用措施。同时各村要积极组织群众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开展抢收抢种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村要把明白纸、告知书发放到户,利用网络、手机、宣传车、广播不间断宣传,确保群众能时时听到秸秆禁烧广播、看到禁烧条幅、明白禁烧内容。发挥村组作用,逐户上门宣讲,并在交通干线两侧、镇村主要道口、集中连片种植县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每个村每天定时段利用广播播放秸秆禁烧宣传音频。真正形成强大声势,实现家喻户晓。镇、村、组干部对镇内作业的所有收割机手和经纪人进行宣传教育,发放秸秆禁烧明白纸,并与每位农机手签订协议,保证小麦、水稻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

二是抓好示范引导带动。各村要选择适宜地点分别做好一个小麦、水稻秸秆全量还田的百亩连片示范,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

按照属地原则,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将一个网格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

1.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

一是定区域。建立以村(街)、村民组为单位的禁烧网格化管理格局。村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村民组级网格划分由各村负责,在充分尊重和征求农户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

二是定人员 严格实行镇、村(街)、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街),村(街)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要逐人列表登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

三是定责任。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划片包干,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所有包保人员吃住在田间,日夜巡查盯守。

2.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把守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任务和区域不同我们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于火点易发县以及在交通干线两侧、镇村主要道口、集中连片种植县等重点区域要明确专人轮流执守,严密防范督促大部分秸秆粉碎全量还田和小部分综合利用。另外全镇各村都成立了应急小分队,配备了应急设备,加强抽烟管控,避免因随意丢烟蒂引发火点。要优先对边界地块抢先收割、抢先播种,并设定50-100米宽的旋耕隔离带,守好外围边界,严防外火入境。同时,要把握好关键节点,在中午、晚上收工、上半夜、雨前等易烧时点,明确专人加强把守。要盯住重点人群,紧紧盯住往年惯烧户、劳力不足户等。

3.突出禁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按照五包责任制内容,将田块的具体位置与包保人对应,并注明各级包保责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带头作用

在午季秸秆禁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老党员的作用。号召党员干部要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学习禁烧政策、带头管好自家田地、带头听从组织调遣。同时,要发挥学校的阵地作用,突出教师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各学校要开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课程,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了解秸秆综合利用的多种方式,增加学生的正确认知。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实现秸秆禁烧的目的。

(五)严打第一把火

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村(街),村民组(以省监测平台通报为准),镇派出所要重拳出击,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处理。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六)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各村(街)发生秸秆焚烧火点,造成燃烧时间较长、面积较大或者自己未发现,被镇以上巡察发现的,对包组干部通报批评并纪律处分,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警告处分,第三次免职处理。同时每一次处罚包片干部500元,村书记、主任200元,对村两委干部不在火点发生现场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纪律处分,按照每一个火点2000元扣除村(街)集体经费,村(街)发生秸秆焚烧火点被镇以上巡察发现三次以上的,处理村负责人1000元并进行警告处分,巡察发现五次以上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被县以上发现火点通报批评的,从重处罚并处罚联系村干部200元,所在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被市以上发现火点通报批评的,且我镇位列全县万亩火点数第一位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对全年镇以上单位未发现一例火点的,奖励村(街)5000元办公经费,村(街)两委干部各1000元,联系村(街)同奖。对焚烧行为人由公安派出所、镇环保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村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实行与个人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挂钩制度。县领导包保的镇镇,全年无火点,奖励县包保领导半个月一次性年度工作奖励工资,出现火点扣罚半个月一次性年度工作奖励工资;县直单位包保的村,全年无火点,奖励包保单位全体人员半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出现火点扣罚包保单位全体人员半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镇镇书记、镇(镇)长为镇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第一责任人,镇镇全年无火点,奖励1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全年出现火点,扣罚1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镇镇其他所有人员包保到村,所包保村全年无火点,奖励半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出现火点的,扣罚半个月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工资。村干部奖惩办法由镇(镇)制定兑现。

(七)责任追究

1.对被省、市、县确定为全省第一把火的,按照县文件给予村(街)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对包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被确定为全镇 第一把火的村(街),给予火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村支部书记在全镇大会上作表态发言,给予行政包村干部全镇通报处理。

2.在全市考评中,若我镇火点数位列全市前3位,对万亩火点数最多的村(街)主要负责人依规进行问责,对包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

3.在全县年度考评中,若我镇万亩火点数位列全县第一,对万亩火点数最多的村(街)主要负责人依规进行问责,对包村干部实行诫勉谈话。

4.在全县月火点通报中,若我镇位列全县万亩火点数第一位,给予万亩火点数最多的村(街)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属于重点禁烧时段的,镇包村干部写出书面检查。

5.对在禁烧期间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我镇被省市县约谈问责的,对相关村(街)主要负责人依规进行问责。对同时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按其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

(八)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组,对全镇秸秆全量还田、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站所包保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在禁烧期间,镇干部及村两委要确保在岗在位,要带头坚守工作岗位,带头巡查,禁烧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脱岗,发现脱岗又造成禁烧失控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进行刑事问责。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举报投诉,对首次举报且经核实的举报人予以1000元的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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