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镇救灾补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县政府文件精神,经研究,草拟了《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shdz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564-7751001),邮编:23738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751554。联系电话:0564-7751001。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8月7日。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3年6月以来,我镇各村遭受了不同程度洪涝灾,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为了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特制定《2023年洪涝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安排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县应急局、财政局《关于预拨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金应急〔2023〕28号)文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7月6日,镇党政联席会议明确,结合我镇实际,拟定工作方案。7月7日,镇应急管理所牵头拟定初稿,并向各村、各部门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四、主要内容
1.资金发放对象。 根据前期各村上报的《洪涝灾害统计表》中的受灾人口进行分配。为保障受灾群众充分得到帮助,享受此次洪涝灾害资金补助的户不再享受冬春救助资金补助。
2.资金发放程序。 实施救助对象必须为受灾户且建立灾情台账。要通过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后才能发放资金。
3. 资金监督管理。 镇、村要逐级建立洪涝灾害救助工作台账,保存资金分配、村评议、公示等相关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
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资金发放对象
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前期各村上报的《洪涝灾害统计表》中的受灾人口并根据各村上报的受灾人口数量将救灾资金进行分配。为保障受灾群众充分得到帮助,享受此次洪涝灾害资金补助的户不再享受冬春救助资金补助。
三、资金发放标准
各村可根据受灾户类型、受灾情况等因素民主评议资金,每户按照不低于300元且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资金发放程序
实施救助对象必须为受灾户且建立灾情台账。
1.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结合镇下拨的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民主评议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
2.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并根据救助标准、核定救助对象和金额。
3.资金发放。由镇财政所将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完毕。
五、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街)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抓紧抓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把此次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抓好落实。
二要严格发放程序。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各村要做好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开会照片、公示照片、灾情台账、打卡花名册的留存)。
三要加强监督管理。镇、村要逐级建立洪涝灾害救助工作台账,保存资金分配、村评议、公示等相关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县财政、纪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四要按时完成任务。请各村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花名册》上报镇应急管理所,纸质版经村书记(驻村班子成员)、盖章后报送至镇应急管理所,联系人:冯吉,电话:7751200。
附件:双河镇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双河镇2023年洪涝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村 |
受灾人口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双河村 |
32人 |
1500 |
|
街道 |
62人 |
2900 |
|
河西村 |
34人 |
1500 |
|
河东村 |
25人 |
1200 |
|
九房村 |
313人 |
14700 |
|
九龙村 |
30人 |
1400 |
|
皮坊村 |
20人 |
900 |
|
大桥村 |
105人 |
4900 |
|
鹤塘村 |
25人 |
1200 |
|
黄龙村 |
183人 |
8600 |
|
大畈村 |
239人 |
11200 |
|
合计 |
1068人 |
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