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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304-0006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4-10 15:06:0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生成日期: 2023-04-10 15:06:0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办理答复】金寨县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双河镇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办理答复】金寨县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双河镇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04-10 15:06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叶坤代表

2018年省市两级提出实施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及烟台市局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提升标准,农村公路事业初步实现了“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养护社会化、运营一体化”的新格局。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工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对市农村公路进行分级管养的通知》(招政办函[2015]81号)规定:“乡、村公路由辖区镇(街道、区)政府实施管养”。近年来,交通部门根据上级政策情况和镇街建设需求,每年对各镇街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不足部分由乡村公路管养主体即各镇街自筹解决。

对于您提案的在乡村公路安装太阳能路灯的问题,因乡村公路管养权属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建议由辖区镇(街道)政府根据安全性和必要性原则,对乡村公路有需求安装路灯路段进行论证研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装路灯,以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便捷。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7751200             

                                 

 

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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