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503-0001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5-03-18 16:17:58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生成日期: 2025-03-18 16:17:58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资金来源】金寨县双河镇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来源
文  号: 词:

【资金来源】金寨县双河镇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来源

2025-03-18 16:17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医疗救助资金通过财政安排、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筹集。县财政要根据救助对象数量、救助标准、医药费用增长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科学测算资金需求,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县财政及时予以弥补。

(二)应坚持量入为出、年度平衡的原则,对救助对象及时实施救助。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先行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在与相关部门会商后,由财政局定期核拨至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资金专户,并通知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其余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打入指定的金融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县财政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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