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草拟了《双河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shdz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电话:0564-7751001),邮编:237381,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7751554。联系电话:0564-7751001。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3日。
金寨县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起草说明
双河镇境内存在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10户41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镇域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峻,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且多由切坡建房、修路等人为活动诱发。尤其在5-9月主汛期,强降雨天气极易引发大规模地质灾害,亟需系统性防治方案保障安全。
二、起草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双河镇地质环境特点、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及人为活动影响,为规范防灾工作流程、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应急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3月下旬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牵头,联合水利站、党政办等多部门成立起草小组,并对全镇8处隐患点开展现场勘察;4月1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村及镇直单位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双河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与2025年趋势预测,划定大畈、鹤塘等村为重点防范区域,5-9月为主汛期防范期。核心措施包括成立防治领导组并细化9部门职责,开展汛前排查与应急预案制定,多渠道筹措防治经费,强化汛期巡查、信息报送与应急准备,以及推进宣传培训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同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与人为诱发灾害的治理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威胁群众10户41人。
二、2025年全镇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5我镇地质灾害危害防灾形势严峻,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大多由于切坡建房、修路等人为因素诱发。
三、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我镇地质灾害多在强降雨期间发生,重点防范区域和对象主要集中在大畈、鹤塘、大桥、黄龙、河西及河东等村。
四、重点防范期
重点防范期为5-9月,特别是6月下旬至8月下旬主汛期期间,极易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天气,诱发大规模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五、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双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 瑞 刘 洋
副组长:段从付 詹 越 许 浩 赵 利 黄世畅
周 君 何 婧 汪斌鑫 许 建(常务)
罗先喜 李玉锋 江 飞
成 员:付贤锋 吴泽峰 王 乐 段大勇
刘 浩 孙耀胜 程 林 冯纪松 黄遵辉
王 利 高维亮 郭道喜 陈 诚 吴章玮
张国庆 胡 菊 宋守业 王宏燃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双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吴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武具体经办。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职责为:做好地质灾害的调查工作;做好重大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预报和全镇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制定工作;坚持和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鉴定、协调工作;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党政办公室。负责镇规划区内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主要职责为:编制城镇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汛期加强对城区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遇紧急情况,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工程抢险;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报告灾害情况,反馈防治信息;积极配合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3.水利站、项目办。负责全镇小水库、塘堰、河道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主要职责为:编制全镇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期加强对全镇库、塘、堰、坝、河道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遇紧急情况,迅速指导受灾单位实施工程抢险;积极配合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4.双河实验学校。负责镇中小学校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重点监测双河实验学校及各村小学。主要职责为:编制全镇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汛期各中小学校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遇紧急情况,按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协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工程抢险;积极配合地质灾害勘察工作。
5.双河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时安全救援工作,协助受灾单位实施工程抢险,打击各类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发生道路地质灾害时,加强灾害路段的交通管制与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6.双河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7.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筹措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灾害救灾物资采购、调拨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的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分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及灾害调查统计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地质灾害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灾后现场处置及核灾工作。
各村及镇直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
(二)全面排查,制订应急预案
各村及镇直单位,要严格按照《双河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全面开展一次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方法,并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
(三)广辟渠道,积极筹措防治经费
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需要,积极筹措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突出重点,加强汛期防治工作
1.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村及镇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集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等进行巡查,因地制宜,进行避让或应急治理。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各村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2.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制度。双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将全镇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各有关部门应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加强协作,相互通报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及防治等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双河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五)加大宣传,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继续开展农村宅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村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止农民切坡建房。
六、地质灾害监察、预防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负责制原则,各村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各村要将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