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317M/202603-0023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3-27 11:56:3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双河镇 生成日期: 2026-03-27 11:56:3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双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双河镇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金寨县双河镇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2026-03-27 11:56 来源:金寨县双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受理部门:金寨县双河公安派出所

办理条件:

1、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当天制作、发放。

3、已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过期换证及丢失补证在所在地户籍窗口或本户籍地户籍窗口均可办理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10元/证

公开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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