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皖医保发〔2021〕7号文件及六医保秘〔2021〕89号文件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此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村召开联席会议,邀请社会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广泛收集意见,再由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县方案,结合汤家汇镇实际,起草初步方案,经广泛征取意见,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公布。
四、工作目标
以2019年六安市公安年报公布的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按97%的参保率确定任务数,并明确要求全镇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镇城乡合作医疗收缴工作任务。
五、主要内容
缴费时间: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新生儿监护人按规定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每人580元。
六、创新举措
对在11月1日前率先完成缴费任务并录入系统的前五名的村分别给予8000元、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的奖励,允许各村将所得奖金按工作片完成比例补助包片村干;对11月10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任务的村,全部按1元/ 人补助村干通讯费,否则补助的通讯费用减半;对11月10日前各村完成情况实行逆向积分,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的加1分,每少1个百分点的扣0.5分,并责令限期完成目标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严格督查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度10月份对各村和镇干部的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村必须在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每周通报制度,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村进行跟踪问效,重点督办,直至问责。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解读机关:汤家汇镇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罗自玲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7739001
电子邮箱:2712178603@qq.com
办公地点:汤家汇镇政务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