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
为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县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皖财资环〔2021〕1366号)568万元。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分配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开发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要切实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配方案,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精准地送达千家万户。
二、严格发放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在救灾资金分配上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1.个人申请。由受灾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2.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选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3.张榜公示。评议选出的救助对象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花名册报乡镇政府审核。
4.乡镇审核。乡镇政府对村上报的冬春救助发放花名册进行初审,并根据救助标准、结合上级下拨的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核定救助对象和金额后,将冬春救助发放花名册电子版及各加盖印章的纸质版(乡镇主要负责人在花名册上签字)和关于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请示报县应急局。
5、县核定发放方案。县应急局收到乡镇关于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请示后对其上报的分配方案进行核定批复,同意后交县财政统一打卡发放。
三、制定救助方案,合理制定标准
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结合资金总量和需救助情况,研究制定救助方案,合理确定救助标准,要重点关注因灾造成房屋倒塌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按照每户不低于300元的标准,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元,做到分户施策,精准救助,杜绝一刀切、优亲厚友、平均发放。户救助超过2000元的要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报县应急局备查。
四、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发放到位
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分配好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时间一次性将救灾资金分解到户,严禁截留、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严格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组织实施好资金分配、救助过程的公开公示,资金发放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确保在1月20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请各乡镇、开发区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关于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请示及《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同时要认真核对花名册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无误。电子版花名册发送至邮箱:1844098701@qq.com,纸质版花名册送到县应急管理局1421室,联系人:李安梦,联系电话:7062028。
附件:1、金寨县2020年救灾资金分配表
2、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
金寨县2021年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
金 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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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
金 额 |
备 注 |
白塔畈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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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园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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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坊店乡 |
26 |
|
沙 河 乡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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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山 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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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庙 乡 |
12 |
|
|
张 冲 乡 |
15 |
|
南 溪 镇 |
45 |
|
|
麻 埠 镇 |
12 |
|
汤家汇镇 |
42 |
|
|
古 碑 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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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河 镇 |
22 |
|
|
槐树湾乡 |
30 |
|
桃 岭 乡 |
30 |
|
|
花 石 乡 |
16 |
|
铁 冲 乡 |
15 |
|
|
燕子河镇 |
30 |
|
全 军 乡 |
12 |
|
|
天堂寨镇 |
16 |
|
梅 山 镇 |
40 |
|
|
长 岭 乡 |
18 |
|
开 发 区 |
8 |
|
|
斑竹园镇 |
18 |
|
发 改 委 |
6 |
省级救灾物资代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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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店镇 |
30 |
|
合 计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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