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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204-000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3-10 10:40: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成文日期: 2022-03-1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已废止
生效时间: 2022年3月10日 废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39001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汤家汇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汤政办〔2022〕30号 词: 自建房、火灾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汤家汇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10 10:40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汤政办〔202230

 

各村,镇直各单位

131日,广西河池市一民营沙发生产作坊发生火灾,损失惨重;211日,北京市昌平区一居民自建公寓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222日,安徽亳州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10日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重点摸清我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农村独居老人及工业厂房、工业用地改建的经营性场所底数,积极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31日。

三、整治范围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其他火灾高风险场所。

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十二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应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集体宿舍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九)幼儿园等场所设置集中休息区域,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设施配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用于集中住宿,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一)建筑施工工地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功能性用房的。(整改要求:责令改正,限期搬离人员)

(十二)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311日前,各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订排查方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

(二)摸清底数实情。各村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331日前,自方案下发之日起,每周一报送排查登记表。

(三)完善技防措施。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讯响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逃生楼梯。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村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各村做到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摸排登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摸排清单上班至镇执法大队。

七、严格督查问责

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强化落实,镇纪委适时开展督查通报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处理,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一线,准确提供线索,全力配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纳入督查重点和季度考评。

 

附件:1.汤家汇镇汤家汇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

2.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因附件表格较大,无法网页展示,请下载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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