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五一”假期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及时、高效、有序组织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金文旅体〔2023〕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以“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安全保障”为重点,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旅游安全。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
二、旅游安全有关要求
(一)道路安全
“五一”节假日期间,加强汤家汇镇道路管控,各景点入口处安排公安、交警等工作人员管理车辆、劝导交通,有序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
(二)人员安全
“五一”节假日期间,游客游玩时应遵守景点警示牌,开展户外登山健身活动,要结伴而行,不得单独进入未开发区域。
(三)景点安全
(1)在景点显眼处、隐患处设置安全提示牌、拉上警
戒线等。
(2)节假日期间应在金刚台景区、泗道河焦园、红军街安排志愿服务人员,提醒游客注意安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3)节假日期间应在金刚台景区、泗道河焦园、红军街设置医疗服务台,备齐防暑、擦伤等应急药物;镇卫生院务必保留1辆救护车,做好医疗救护准备。
(四)饮食住宿安全
(1)凡需住宿、就餐人员一律核实身份信息,如实登
记行动轨迹。
(2)凡提供餐饮的饭店必须符合对外营业条件,相关
证件齐全。
(3)住宿、餐饮点应加强消毒,备齐洗手液等防护物
资,按要求组织游客有序入住、就餐。
(4)所有宾馆、饭店等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出现任何
欺骗游客消费行为。
三、旅游事故处理要求
(一)处置原则
(1)生命至上原则: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必须秉持“救援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立即组织救援,务必确保游客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游客财产损失。
(2)首接负责原则:镇村工作人员一旦知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镇旅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处置程序
(1)游客投诉方面由红旅办负责处理;物价、食品安全方面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处理;交通疏导、事故方面由派出所负责处理;游客安全方面由卫生院、村两委负责;治安、消防方面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处理。
(2)接到事故报告后,处理负责人应立即指派人员,赶赴出事地点,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旅游安全事故按正常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3)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要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医疗。
(5)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三)事故报告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各相关单位应坚持第一时间报告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县旅游局、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及时报告。
(2)在旅游景区、饭店、旅行途中或其他场所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报告人或报告单位应以最快速度向110、119或120报案,请求紧急救援,除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告外,同时向县文旅体育局报告。
(3)镇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以电传、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报县政府。
(4)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将事发时间、地点、事故伤亡及损失情况、事故初步原因、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单位、报告人信息,5分钟内电话报告至县旅游局,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县旅游局。
(四)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报送事故处置过程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信息、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事故原因分析、有关方面反映及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2)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在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置的情况,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置、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反映、事故遗留问题及其他。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镇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领导组成员务必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全面思考,坚决避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同时,相关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事故处置、应急等工作。
(二)实事求是。如遇旅游安全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三)加强协作。镇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有问题及时汇报、有矛盾沟通化解、有需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紧急救援网络,提高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附件1
汤家汇镇“五一”假期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妥善应对、处置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决定成立汤家汇镇旅游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
组 长:熊德渠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余成亮 (镇党委副书记)
张经喜 (镇党委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何 旭 (镇宣传委员)
副 组 长:何 锐 (镇纪委书记)
石英胜 (镇政法委员)
徐发江 (副镇长)
刘 伟 (副镇长)
成 员:汪长城 袁扬平 田 琦 黄长安
姜绵红 晏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红旅办,姜绵红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村、旅游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随时处理区域内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