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308-00019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23-08-09 10:57: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生成日期: 2023-08-09 10:57:1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分配标准】金寨县汤家汇镇2023年农村(城市)低保保障分配标准(新调整自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文  号: 词:

【分配标准】金寨县汤家汇镇2023年农村(城市)低保保障分配标准(新调整自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23-08-09 10:57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月。按照“农村人均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65%”要求,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补差为A745//月、B540//月、C390//月。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6//月。按照“城市人均低保补助水平不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75%”要求,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补差为A860//月、B690//月、C5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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