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小型水库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发挥长期效益。根据《安徽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金寨县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的批复》(金政秘〔2023〕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计划542.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4万元、省级资金137万元,县级配套144.04万元。具体为公益性小水库养护员工资补助32.8万元,15座小型水库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更新制作费用15万元,17小型水库维修工程措施资金494.64万元(含设计费、监理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为保障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小水库管护
小型水库管护员选择、聘用、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暂行办法组织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要完善各水库管护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村组、联系号码、管护协议书等资料,相关资料6月底前报县水利局农水股备案。
二、小水库维修项目
1、县水利局是2023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资金报账制等相关制度。对项目实施及管护负有直接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配合;水利水保工作站负责做好工程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2、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项目目前已招标完成,金属结构设备采购选择省内优质品牌。计划2023年5月下旬开工,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审计、资金拨付及档案资料的收集等工作。
3、水利局应会同乡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做好维修安装工程技术交底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和施工管理,同步督促施工单位收集整理施工资料,主动接受各级检查和群众监督。
4、实施过程中,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维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维修部位;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资金实行报账制,维修工程建设费、设计费、监理费由县水利局统一支付。
5、工程完工后,有关乡镇应及时组织进行初验,及时申请县级验收,各单位同步整理好工程建设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