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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204-0008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4-30 09:04:28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成文日期: 2022-04-3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失效
生效时间: 2022年4月30日 废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机关: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739001
名  称: 【其他文件】汤家汇镇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  号: 汤政〔2022〕85号 词: 青少年儿童,防溺水

【其他文件】汤家汇镇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2-04-30 09:04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汤政〔202285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省、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12号)要求,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明年4月份,在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一)宣传教育全覆盖。、有关单位、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要通过广播、电子屏、横幅等,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在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实现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村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对接专业救援人员,来镇开展防溺水知识培训。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会同卫生健康单位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二)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有关单位要对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有关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镇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加强防护管理,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等),由镇水利站统一采购。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各村排查,镇执法中队负责落实),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发现破损、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三)联防联控全覆盖。、有关单位、学校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和联防联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巡查防范全覆盖。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村河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公安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活动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一年,分为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研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22515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20229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202212月底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各有关单位、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各、各有关单位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有关单位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将因溺水造成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各村年度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对各、各有关单位、各学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素材

2. 汤家汇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2022430日 

 

 

 

 

 

 

 

 

 

 

 

 

附件1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教育素材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警示片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童谣

附件2

汤家汇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部门)

   

落实情况

1

镇综治办

1. 负责将防溺水安全列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将各村整治溺水隐患成效、纳入综治考核、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落实综治责任查究。

2. 牵头做好溺水儿童的救助和处置工作。

 

2

镇宣传办

1. 负责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宣传。

2. 负责有关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

 

3

镇纪委督查办

1.负责对各、各有关单位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4

妇联

1. 广泛开展家庭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

2. 负责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落实校外监护责任。

 

5

团委

1. 负责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安全教育和关爱走访,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自救自护能力。

 

6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 负责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评和日常工作督查重要内容。

2. 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管理。

3. 指导学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方式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

4. 指导学校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

5. 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家校互动平台、家长会、发放《一封信》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增强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

6. 落实教育系统防范学生溺水的责任。

 

7

镇公安派出所

1. 负责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工作指导。

2. 会同水利、自然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3. 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4. 负责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深入开展未成年学生溺水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

 

8

水利

1. 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指导各做好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安全警示工作。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

2. 督促指导各排查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溺水的水域,要划定为红线区域,每年公示一次。

3. 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

 

9

应急

1. 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矿坑防溺水措施,对工程施工区域、涉水危险生产区域设定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2. 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

3. 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对、有关单位的安全督查考核。

 

10

民政

1. 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关爱保护和生活保障。

2. 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3. 对于监护人缺失的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学生,通过指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等方式,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

 

11

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做好灌溉水塘、沟渠等管理工作。

 

12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

1. 负责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并复绿。

2. 对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3

镇项目办

1. 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

2. 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严格执行“围挡”作业,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

3. 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4. 严防未成年学生进入工地。

 

14

镇红旅办

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

 

15

镇计生办

及时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救治工作。

 

16

1. 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人。

2. 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排查巡查,建立台账,排查治理溺水安全隐患。

3. 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救生圈、“一竿一绳”等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完善防护设施。

4. 对重点水域,重点人群落实好专人看护措施,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落实临时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

5. 对不幸溺水的青少年儿童及时进行救助。

6.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责任。

 

17

各学校

(教培机构)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

2.负责结合各阶段实际情况,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十个一”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发放防溺水一封信并收回回执。

3.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要求;在校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家长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的主体监管责任。

4.组建防溺水互助小组,加强互相提醒、风险报告。

5.主动向镇政府汇报阶段性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协助推动相关工作。

6加强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

7.摸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情况,并报镇民政办,协调落实校外监护责任人员。

 

18

学生家长

1. 落实学生家庭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是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主体监护责任。

2. 加强教育管理,要求自己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 学生家长对孩子外出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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