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根据《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要严格审核把关。
金寨县中药(西山药库)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9月3日
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
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县中药产业发展,建设“西山药库”,发挥中药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根据《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对象
符合《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本县的中药经营主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产业带动效益显著,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以及中药产业大户、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其中生产经营单位需正常经营成立一年以上。
二、支持年度及方式
支持年度:2023年中药产业奖补项目申报结束后,新发展的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已享受过财政项目支持的不重复享受。
支持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兑现奖补资金。
三、支持项目类型
主要支持两类项目:
1.现代中药农业项目:包括基地建设、种源保护、良种繁育选育、标准制定等,鼓励经营主体使用本地良种发展灵芝、袋料天麻、林下黄精基地。
2.现代中药工业项目:包括中药研发、设备购买、科研平台建设等。
四、申报验收审批程序
1.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单位、个人申报;
2.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县中药产业中心;
3.县中药产业中心统计汇总;
4.县中药产业中心委托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验收,乡(镇)村配合参与现场验收;
5.验收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中药产业中心按项目报账程序及要求报账,兑现奖补资金。
五、申报验收时间
项目于2024年9月19日之前申报完毕,9月底之前验收完毕,10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六、申报细则及资料
(一)现代中药农业项目
1.基地建设方面
(1)扶持方向:支持主体建设规模化、规范化、良种化基地,鼓励优先利用抛荒地、发展林下种植,鼓励药用菌袋料栽培。
对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20亩及以上的灵芝基地,对2023年未获得过该项奖补的申报主体,每亩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补;对2023年获得过该项奖补的申报主体,在2023年奖补面积基础上新增种植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按照每亩3000元的标准对新增种植面积进行一次性奖补。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灵芝种植密度7000-10000棒/亩,立体栽培的按8000棒/亩折算亩数。
对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30亩及以上的天麻基地,对2023年未获得过该项奖补的申报主体,每亩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补;对2023年获得过该项奖补的申报主体,在2023年奖补面积基础上新增种植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的,按照每亩2000元的标准对新增种植面积进行一次性奖补。对新建5亩以上的袋料栽培天麻试验基地的,每亩一次性奖励2000元。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3户。天麻基地必须是培育天麻根茎的基地,天麻种植的密度必须达到400窖/亩,每窖面积不少于1㎡。
对相对集中连片新种植200亩以上、种植密度不低于4000株/亩的林下黄精基地,按照测量面积的70%折算亩数后,每亩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补;对2019年以来享受黄精奖补总面积超过200亩的不再予以奖补。每个申报主体带动脱贫户不少于10户。黄精必须是2023年秋冬或今年春季种植而且出苗率达到50%。
对符合中药材GAP标准,获得相关部门确认并通过延伸检查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
对新获得“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的,每个被认定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大户申报的无须提供),法人代表(大户)身份证复印件,基地照片。确定GAP示范建设单位的通知、符合性延伸检查结果通告。“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认定文件,联合申报的要提供奖补资金分配意见。流转土地的要有土地流转合同及分户统计表(见附表三),自家土地的要提供土地确权复印件。带动务工就业的要有工资花名册(表四)。带动周边群众种植的要有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或帮销产品的统计表(表五)。
2.种源保护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中药材企业、相关单位依托生态和药材资源优势,建设珍稀药用植物(菌)种源保护基地(资源圃)。
(2)扶持标准:对新建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文件认定的面积超过30亩的种源保护基地,每亩一次性补贴建设、维护成本1000元。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基地照片,药用植物(菌)种源保护基地(资源圃)认定文件。流转土地的要有土地流转合同及分户统计表(见附表三),自家土地的要提供土地确权复印件。带动务工就业的,要有工资花名册(表四);带动周边群众种植的,要有提供种苗、技术服务或帮销产品的统计表(表五)。
3.良种选育繁育方面
(1)扶持方向:支持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菌种厂)利用金寨野生种源,新选育出抗病、抗逆、高产、适宜规模化种植的优良品种;建设标准化菌种厂,为本县栽培户供应菌种。
(2)扶持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或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
对有母种培育技术、设备(实验室15㎡以上、贮藏柜2个及以上),有原种生产车间(接种车间20㎡以上、养菌室50㎡以上),年产栽培种10万袋(棒、瓶)以上的灵芝、天麻、茯苓、桑黄、香菇菌种厂,供应给本县栽培户栽培并取得成功的,每袋(棒、瓶)栽培种奖补0.5元。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5户。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新品种鉴定登记证书。菌种出库登记、销售记录、货款转账流水。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表三/表四/表五)。
4.标准制定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起草中药材种子(菌种)标准、栽培标准、药材标准。
(2)扶持标准:获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一项奖励3万元;获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地方标准的,一项奖励5万元;获行业标准认定的,一项奖励10万元;获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定的,一项奖励50万元。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标准认定发布文件。
(二)现代中药工业项目
灵芝企业申报工业奖补,必须在本县有1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或收购本县3吨以上灵芝、灵芝孢子粉原料。
1.中药研发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药品、中药保健品批文、妆字号批文,研发药食两用产品,进一步提高中药产品的附加值。
(2)扶持标准:对新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号批文),完成生产工艺及标准备案,并在县内投入生产的(包括转让并过户),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药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注批文)的企业(包括转让并过户),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利用中药材研发化妆品获得妆字号批文并在县内生产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每个申报主体带动脱贫户不少于2户。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药品、保健食品、妆字号批文及正常经营证书。项目环评、规划、工程建设方面的资料。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表三/表四/表五)。灵芝企业自建10亩以上种植基地资料或购买本县3吨以上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票据或协议。
2.设备购买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添置生产设备,扩大产能。
(2)扶持标准:对当年新添置每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生产机械设备,按照总投入20%给予补贴,每个申报主体限额50万元,带动脱贫户不少于3户。财政项目以资产收益、投资收益、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购买的设备不纳入奖补。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认证文件证书。购买设备合同、发票复印件。带动脱贫户相关资料(表三/表四/表五)。灵芝企业自建10亩以上种植基地资料或购买本县3吨以上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票据或协议。
3.科研平台建设方面
(1)扶持方向:鼓励企业注重科技投入,新建实验室、质检中心、技术中心、研究中心。
(2)扶持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符合省、市共建条件的企业实验室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50万元和6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每个申报主体限额30万元。
(3)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表一)。绩效目标申报表(表二)。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科研平台认证文件或证书。灵芝企业自建10亩以上种植基地资料或购买本县3吨以上灵芝、孢子粉原料的票据或协议。
本申报指南由县中药产业中心负责解释。
申报联系人:朱汉麟;办公室电话:0564-7167005。
附件:1.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3.土地流转统计表
4.工资花名册
5.带动群众种植统计表
附件1
金寨县2024年度中药产业奖补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基本情况 |
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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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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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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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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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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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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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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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的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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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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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 意见 |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意见 |
审核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申报人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必须准确无误,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
2.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对项目真实性、主体的真实性负责。3.中药工业项目和中药品牌项目不需要村民委员会审核。
附件2 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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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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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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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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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金寨县中药产业中心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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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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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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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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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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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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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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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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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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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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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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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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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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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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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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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土地流转统计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流转面积(亩) |
流转期限 |
年流转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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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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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脱贫户、监测户要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4
工资花名册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用工时期: 年 月至 年 月
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务工天数 |
工资(元) |
领取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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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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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脱贫户、监测户要在备注栏注明。
附件5
带动群众种植统计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种植面积(亩) |
种植时间(年月) |
带动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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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具体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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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带动情况:方式有技术支持、提供种苗、帮销产品等,技术支持写清楚赠送技术资料份数或技术指导次数,提供种苗写清楚提供种苗株数,帮销产品写清楚帮助销售产品数量;2.脱贫户、监测户要在备注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