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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501-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1-13 15:30: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生成日期: 2025-01-13 15:30: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汤家汇镇2025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2)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汤家汇镇2025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2)

2025-01-13 15:30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被处罚单位(个人)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 对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张*远 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和《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没收猎捕工具铁狩猎夹2个、钢丝套1个、报警器3个、塑料狩猎夹4个、野猪头一只;2.罚款1000元。 金寨县汤家汇镇人民政府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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