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汤家汇镇 > 行政权力 > 权力运行结果
号: 1134142600324027XA/202502-00134 信息分类: 其他
内容分类: 权力运行结果 发文日期: 2025-02-24 15:42:1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生成日期: 2025-02-24 15:42:19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行政处罚】金寨县汤家汇镇2025年2月行政处罚结果(2)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金寨县汤家汇镇2025年2月行政处罚结果(2)

2025-02-24 15:42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被处罚单位(个人) 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或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金寨县彭怀喜烟花爆竹经营店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1.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
2025.2.24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