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3-0004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法律查询服务 发文日期: 2026-03-02 10:00: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汤家汇镇 生成日期: 2026-03-02 10:00:5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汤家汇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说明
文  号: 词:

关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说明

2026-03-02 10:00 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汤家汇镇为金寨县典型的山区乡镇,未设立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亦无相关人员,特此说明。

此外,依照县级统一部署,我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汤家汇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汤家汇镇政府二楼 0564-7603567

  查询地址:https://www.ahjinzhai.gov.cn/public/column/661754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34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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