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汤家汇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汤政办〔2026〕2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汤家汇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汤家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汤家汇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镇在可能遭受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及职责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镇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抗灾救灾工作,抗灾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
政 委:张尹迪
指 挥 长:储友斌
副指挥长:赵世海 冯 海 张经喜 石英胜 刘 伟
汪杨木 陈 勇 马亚会 王 求 薛承厚
潘 增 姜绵红 何 周 张晓鸣
成 员:陈代春 项习君 汪德华 余海宁 袁扬平
余 杰 邹 坤 田 琦 袁自全 石义银
余润东 李学种 张海林 张 磊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陈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代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杜方强、蒋虎和李静娴为办公室成员。
(二)救灾抢险大队及职责
队 长:陈 勇
成员由镇人武部组织全体应急救援队人员和基干民兵,主要负责人员物资抢救、运送伤员、搜寻失踪人员及危险区域清场等工作。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抢险大队下设12个应急分队和2个工作小组。
(一)应急分队。以12个村为单位,成立12个应急分队,分队负责人为联系村班子成员和驻村镇干,责任机构为村两委。负责在汛期应急状态时组建10—20人的应急分队,在突发性灾情出现时快速反应,迅速奔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和灾情调查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人为姜绵红,责任机构为党政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以及救援时宣传发动,信息整理上报,物资准备,保障通信畅通。
(三)监测业务组。负责人为陈勇,责任机构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与省、市、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评估部门保持联系,需要上级支持救援时及时约邀,为镇政府提供防灾避灾的决策依据。
(三)其他部门职责
1.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负责对各个灾害点监测巡查及灾情发生后抗灾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2.公安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和公路流通工作;
3.电信分局:确保灾害救助期间通信畅通;
4.卫生院:做好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救治工作;
5.广播站: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宣传工作;
6.应急站: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7.救助抢险分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确保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部门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情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点监测员应立即向镇政府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第一时间按预定转移路线转移受灾群众,指挥部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应立即作出相应响应。
(一)如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指挥部调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中心、水利工作站及救助抢险分队到灾害发生地紧急处置,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灾发地安全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如发生人员伤亡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重大灾情,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立即行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快速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立即组织救助抢险分队到灾情发生地紧急抢险;
3.立即调度公安派出所、电信分局、医院、广播站、应急站等单位投入救灾抢险;
4.到受灾地点核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5.根据需要,向重灾地点调拨救灾物资;
6.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7.镇民政办划拨应急救灾资金,安置灾民基本生活;
8.安排好需转移安置的灾民及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9.根据情况及时向县级汇报灾情,申请支持。
四、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镇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
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通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需要。因灾引起的疾病治疗所需药品及衣被等问题,采取群众筹一点,亲友借一点,政府救济一点等办法解决,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五、灾后重建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统计核查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受损等重灾户及其他方面的灾害损失情况;
3.制定灾民灾后重建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5.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6.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渡难关。
六、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政府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