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448/201812-00009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8-09-27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燕子河镇 生成日期: 2018-09-27 00:00:00
来源单位: 燕子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教育局2018年幼儿资助资金来源、分配标准
文  号: 词:

金寨县教育局2018年幼儿资助资金来源、分配标准

2018-09-27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燕子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学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计数的通知》(财教[2017]18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类型分为政府资助和园内资助。

1、政府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残疾儿童、孤儿和低保户儿童。

2、园内资助对象为在本园就读的家庭贫困幼儿(不限于建档立卡户),可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二、资金来源

政府资助资金为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我县幼儿资助资金35.9万元,为保障198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孤儿、残疾儿童、低保户儿童得到资助,县本级需配套资金43.54万元,按照每生每期400元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由教育和财政部门每年分春、秋两学期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本次申请拨付2018年春学期幼儿资助资金共79.44万元。

三、相关要求

1、各园要建立、完善资助制度,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资助办公室并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各园要认真做好幼儿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幼儿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儿童、低保户儿童档案,将资助材料分年度登记造册,录入幼儿资助系统。

3、各园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4、各园对新增和新入园贫困幼儿,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资助,确保建档立卡幼儿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5、园内资助工作纳入直属学校年终效能考核内容,园内资助资金由各园按照事业收入的3%-5%足额提取,按照资助对象每生每期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幼儿园于6月10日前将《金寨县幼儿园园内资助明细表》及佐证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6、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金寨县2018年春学期幼儿资助花名册

附件2.金寨县幼儿园园内资助明细表








金寨县教育局                     金寨县财政局   

2018年6月6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民生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金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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