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448/201812-00011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文日期: 2018-11-01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燕子河镇 生成日期: 2018-11-01 00:00:00
来源单位: 燕子河镇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和认真做好2018年秋学期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和认真做好2018年秋学期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2018-11-01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燕子河镇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文件精神,为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和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中高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停止使用“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不再开展网络申报、网络审核等工作。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贫困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贫困学生名册,对已毕业、中途退学等不符合条件的要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贫困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贫困学生提供“学籍证明”。

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学生名册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贫困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金寨县××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扶贫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贫困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此部分贫困家庭子女的公示、兑现环节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学生的公示、兑现环节同步进行。

二、2018年秋学期职业教育补助工作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正在上中高职的学生及时联系到户通知到人,要确保符合条件的中高职学生都能享受雨露计划资助政策,做到“一个不漏,应补尽补”。

2、模清学生底数,建好资助台账。各乡(镇)、村要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在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之际,适时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摸底工作,动态掌握所属辖区贫困家庭子女在职业学校就读基本情况,建立贫困家庭子女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摸底台账,并将《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建档立卡中高职学生摸底台账》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扶贫开发科,作为年终考核比对依据。

3、做好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人工校正、审核通过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并将“××乡(镇)××行政村××年×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拟补助人员名单”在所属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照片乡镇村要打印存档并报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留存备查审计。对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对群众举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完善数据信息,及时兑现补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补助学生名单各乡镇(园区)经办人员要及时完善填报《2018年秋季雨露计划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于2018年10月25日前报送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扶贫开发科报,由县筹集资金,通过县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进行打卡发放。

5、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实施情况,关联已经获得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每年6月底前完成当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情况录入。要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减证便民”要求,让信息数据“多跑腿”,让贫困群众“少跑路”,力争实现贫困群众“无需证明、一次不跑、一个不漏”享受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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