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19〕50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金寨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六农建〔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一、严格按照经省农业农村厅核备后的初步设计执行,不得擅自变动。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各乡镇要依据批复文件,合理划分工程标段,抓紧组织工程招标,尽快开展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按照项目“四制”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及时做好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全面、真实、完整地收集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主要环节的相关资料,避免发生归档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现象。同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一套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
附件:1、金寨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2、《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金寨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
金寨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任务(万亩)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万亩) |
建设单位 |
备注 |
1 |
果子园乡姚冲村2019年度(新型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 |
81.6(其中财政资金68)1 |
0.04 |
0.04 |
金寨县恒发家庭农场 |
果子园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
2 |
花石乡花石等5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1405 |
0.93 |
0.05 |
花石乡人民政府 |
|
3 |
铁冲乡李桥等6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868 |
0.56 |
0.14 |
铁冲乡人民政府 |
|
4 |
吴家店镇吴畈等3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1353 |
0.89 |
0.09 |
吴家店镇人民政府 |
|
5 |
燕子河镇燕溪等2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657 |
0.43 |
0.06 |
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
|
6 |
张冲乡官田等4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870 |
0.58 |
0 |
张冲乡人民政府 |
|
7 |
长岭乡长春等6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 |
857 |
0.57 |
0.01 |
长岭乡人民政府 |
|
合计 |
|
6091.6 |
4 |
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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